县政府县长王奇勇解读:《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县政府县长王奇勇就《歙县支持科支创新若干政策》进行解读:
问:请问修订背景是什么?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审查评估工作,对涉及规上企业项目给予支持的政策不符合现行规定等问题,在原《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政办〔2024〕17号)基础上删除规上字眼,确保公平竞争。
问:请问修订依据有哪些?
1.国务院颁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
2.《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歙政办〔2024〕17号)。
问:请问有哪些修订过程?
《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从2025年3月初开始讨论修改,形成《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3月3日—4月3日挂网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3月25日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并发文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我局根据会议及部门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送审稿)》。
4月8日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4月15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问:请问修订哪些内容?
主要是修订涉及到“规上企业”内容,全文共三处,其余条款无变动。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对填报研发统计报表且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用扣除的企业,按研发费用梯度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的支持。
原政策(第1条):对填报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统计报表且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用扣除的企业,按梯度给予支持:研发费用总量在50万元(含)-500万元,且增幅15%以上的支持2万元;研发费用总量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增幅10%以上的支持3万元;研发费用总量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增幅5%以上的支持4万元。
说明:新政策删除“规上工业企业”并做表述修改,不限制企业类型。
2.对首次纳入研发统计且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用扣除的企业,按研发费用梯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支持。
原政策(第2条):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首次填报研发统计报表且按规定进行研发费用扣除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量在5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支持1万元;研发费用总量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支持3万元;研发费用总量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支持5万元。
说明:新政策删除“规上工业企业”字眼并做表述修改,不限制企业类型。
(五)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3.对企业科技专员(每户企业限1人),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企业科技专员最高不超过1200元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原政策(第11条):对高企和规上研发费用填报企业设立的承担企业科技报表、科技档案管理、科技统计报表填报等工作的科技专员(每户企业限1人),按年度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企业科技专员最高不超过1200元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说明:新政策删除“高企和规上研发费用填报”字眼并做表述修改,不限制设立科技专员企业的类型。
问:工作有哪些举措?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政策研究与落实,指导推动政策落实。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三)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和择优扶持,项目评审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问:下一步怎样打算?
根据《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相关规定,深入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加大补助内容和标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快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有不解之处请联系县科商工信局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联系人:王文明,联系电话:0559-652767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