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首批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近年来,歙县立足丰富的文化内涵,深入挖掘整理特色非遗项目,“瞻淇鱼灯”“汪满田鱼灯”“渔梁鱼灯”三盏非遗鱼灯(以下简称非遗鱼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成为重要的徽州文化符号和文旅顶流IP,一大批非遗传承人、鱼灯工作者和非遗爱好者为歙县非遗鱼灯传承保护与火爆出圈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广大民间非遗鱼灯相关从业者继续发力,推动歙县非遗鱼灯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鱼灯全产业链形成。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推选首批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的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需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近五年(截至申报之日)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违法违纪、重大投诉等问题。
(二)长期(截至申报之日达3年以上,含3年)从事非遗鱼灯保护传承、宣传推广、创新发展工作。
(三)积极参与鱼灯文化传播,组织或参与过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活动,在宣传推广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能带动更多人了解和参与鱼灯保护传承工作。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能够清晰地传授技艺和分享鱼灯文化知识。
(五)居住或长期工作在歙县境内,在歙县被公认为在非遗鱼灯传承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六)积极开展文化传承活动并培养后继人才,曾获非遗或者文旅方面荣誉奖项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经所在村、居委会(社区)或单位推荐,如实填写《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推荐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除注明为原件外,其他均可以为复印件),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身份证件;
2.《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推荐表》(原件);
3.佐证材料。包括业绩证明材料、荣誉奖项证书等材料需与推荐表所填内容相符;
4.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
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日至2025年3月1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材料初审。据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对材料受理初审。
(三)材料报送。各乡镇组织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汇总在2025年3月12日前送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组织评选。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首批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评选工作。
(五)公示公布。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首批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名单。
(六)结果运用。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在非遗传承人、乡村攻坚、徽文化优秀传播者、歙县文旅推介官等人才评选认定中予以加分,同时,优先推荐歙县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展示展演、宣传推广和竞赛评比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宣传到相关单位或个人,指导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完整清晰,佐证材料客观真实。
(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优中选优,选拔推荐非遗鱼灯民间“守艺人”,把为非遗鱼灯传承保护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成效的民间“守艺人”推选出来。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推荐表、汇总表以电子表格方式,业绩材料以PDF方式),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电子版统一以“乡镇+姓名”命名文件夹。
联系人: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非遗股
电 话:0559-6529540
联系地址:歙县徽城镇百花路102号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