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3日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187号)要求,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项目执行到位,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因地制宜推行“揭榜挂帅”、协同服务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2套以上。建立2—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对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的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并组织部分农技人员及管理干部参加省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优化特聘农技员聘任管理,根据本地需求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每位农技人员包保服务5个科技示范户。90%以上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包村联户服务。鼓励农技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在线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整合农业企业、农技推广部门等资源,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发布榜单,共同解决产业需求;采取“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示范基地+规模大户”等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统筹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特派员等力量,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聚焦单产提升、减肥减药等领域,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科技支撑玉米、油菜、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针对每个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各乡镇围绕玉米、油菜、水稻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开展推广培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集成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签订协议,规范管理,竖立统一格式标牌。建设相对稳定的基地2—5个,其中重点打造1个以粮油单产提升为主的试验示范基地,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每个基地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分别不少于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农户分别不少于10个。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比例不低于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至少定向包联服务1个行政村,联系服务生产大户或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示范主体不少于5个,每年为每个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发布服务日志。基层农技人员要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
(五)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制定农技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规划制定、课程模块设置和师资库建设管理。组织人员参加省级的脱产业务培训。县内组织开展不少于5天的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持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教育,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鼓励通过收看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专业、数量及标准,原则上每年招募人数不超过5人,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1年。进一步完善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招募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员,强化人员管理和作用发挥,将对接一线的作用落到实处。
(七)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实时更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机构、人员数据,利用平台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技术难题解答、现场指导服务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服务指导。
三、项目资金补助对象、标准及补助方式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四、实施要求
(一)完善组织领导。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合力推进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总体部署和推动,县财政局、农业机械推广中心、歙茶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做好配合。成立项目专家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教、畜牧水产站、农技推广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的具体业务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规范资金使用。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
(三)强化总结宣传。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