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100315008X8/202504-00016 信息分类: 社会治安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DOC,JPG,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4-14
发布机构: 歙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4-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偷来手机当“提款机”?歙县庄某某被抓!
内容概述: 偷来手机当“提款机”?歙县庄某某被抓! 性: 有效

偷来手机当“提款机”?歙县庄某某被抓!

作者: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发布时间:2025-04-16 16:57 信息来源:歙县公安微信公众号 阅读次数:

4月9日
歙县警方接辖区张先生报警
称有人趁自己忙于农活
且家中大门未关之际
入室偷走了其放在客厅桌上的手机
“我没设锁屏的
昨天发现支付宝
还给盗刷了4000元”
面对民警的询问
张先生郁闷地说道

接报后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通过周边视频监控
研判资金去向
2小时后便庄某某
抓获归案

经审讯

庄某某如实交代了
临时起意盗走手机
并修改支付宝密码
盗刷购物的犯罪事实

作案后
庄某某曾第一时间
查看张先生家中监控APP
在发现未拍到自己后
便高枕无忧的开启了盗刷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
清空购物车的喜悦还没有退去
人就被抓了

目前
手机及盗刷的4000元现金
均已返还张先生
犯罪嫌疑人庄某某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请妥善保管好手机
手机要设置安全度较高的锁屏密码
及电子钱包账户支付密码
关闭软件的免密支付功能
以防手机不慎被盗、遗失时
被轻易盗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