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歙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创建主体的公告
一、遴选对象
在本县范围内从事茶叶、蔬菜、菊花、果树、中药材及粮食作物种植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种植大户。
二、遴选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流转或承包证明复印件。
3.粮食作物、菊花、蔬菜、中药材面积10亩以上,果树面积20亩以上、茶叶30亩以上。
4.各乡镇也可以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统一申报,要求示范区面积300亩以上,集中连片、交通便捷,种植作物基本一致,农户数量不限。
三、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欢迎县域内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根据遴选条件要求,于2024年9月9日前将遴选材料、种植主体申请表(附表1)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实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注:凡是通过遴选公示参与2021年、2022年、2023年歙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的示范创建主体,可免于申报直接参与2024年项目实施。但需向所在项目乡镇报备。
2.各乡镇人民政府须对申报的实施主体资质条件、生产实践、应用模式和实施面积等进行综合评定,遴选结果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评定主体遴选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公示结束后,申报通过的示范创建主体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要严格按照《歙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实施。
4.粪肥还田。腐熟粪肥、沼液(或充分腐熟的粪水)以平畈区耕地粮经作物还田为主,商品有机肥以园地经济作物还田为主。
歙县土肥站咨询电话:0559-6537180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附表1:
歙县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种植主体申请备案表
种植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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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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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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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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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土地流转或承包证明 |
有£提供复印件 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的需提供社员种植作物面积统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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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名称与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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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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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用粪肥种类 |
腐熟堆肥£ 沼液£ 商品有机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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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真实、有效,确认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行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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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种植作物面积统计名单
乡镇 |
村 |
姓名 |
作物名称 |
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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