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网站首页
首 页
资讯中心
县长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数据发布
走进歙县
政务新媒体
一网
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歙县政府办
>
政策解读
>
六稳六保工作专题
>
政策文件及解读
索
引
号:
003149652/202503-0010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3-21
生效日期:
2025-03-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1
关
键
词:
物业服务 装修服务 增值税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缴纳增值税
作者:歙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14:45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阅读次数:
次
字号:
大
中
小
文本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云搜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