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2-00043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2-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建房〔2025〕8 号 词: 关于2025年首季“开门红”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2025年首季“开门红”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补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2025年首季“开门红”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补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11:35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地产市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实现首季房地产销售“开门红”,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奖补政策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购房(住宅)奖补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歙县购买首套及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按照产权面积给予购房奖补:

(一)产权面积90㎡ 以下(不含),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套;

(二)产权面积90㎡(含)—120 ㎡(不含),一次性给予1万元/套;

(三)产权面积120㎡(含)—140 ㎡(不含),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套;

(四)产权面积140 ㎡及以上,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套。

二、多孩家庭购房补助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歙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给予多孩家庭购房奖补,即政策内生育两个小孩(第二孩需未满18周岁,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的歙县籍(备案前在册)家庭,在县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1万元奖补。政策内生育三个小孩(第二孩需未满18周岁,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的歙县籍(备案前在册)家庭,在县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新建改善性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套2万元奖补(与二孩奖补不重复享受)。

三、奖补申领期限、兑现流程

购房对象在足额缴纳契税后30日内申领购房奖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025年1月1日后在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中期房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2026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予以兑现;现房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并足额缴纳契税,予以兑现。

具体操作参照《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歙建房(2022)116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通知规定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签订及备案时间为准,不包含商铺、商业房屋、法拍房及车库、杂物间等辅助性用房。购房人如符合我县现行实施的多项购房奖补政策的采取“就高不重复”的补贴政策执行,即购房奖补以金额最高的一项作为补贴内容,不叠加享受政策,多孩家庭购房补助除外。

2.本通知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指家庭购买的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二套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歙县籍家庭(第二孩需未满18周岁,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由县卫健委认定,多孩家庭购房奖补需凭足额缴纳契税凭证或领取不动产权证后申请。

3.因提交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虚假材料而导致无法享受奖补的,相关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涉嫌材料造假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在本通知规定的奖补购房期限内,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开展购房配套优惠,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来歙就业人员、二孩及以上家庭给予更大程度的优惠,各楼盘活动方案应报歙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5.本通知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