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2024年8月初,科商工信局开始召集单位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讨论修改,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14日—10月14日挂网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10月12日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并发文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5条,未采纳4条。根据会议及部门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10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1月20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后由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通过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