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12-00097 信息分类: 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2-19
发布机构: 歙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2-19
生效日期: 2024-12-19 08:26:4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内容概述: 《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性: 有效

《歙县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作者:歙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08:26 信息来源:歙县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4年8月初,科商工信局开始召集单位主要业务股室负责人讨论修改,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9月14日—10月14日挂网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10月12日召集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并发文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9条,采纳5条,未采纳4条。根据会议及部门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10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1月20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后由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审议通过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