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12-00129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4-12-28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2-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4〕1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洪宇浩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8 08:44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洪宇浩同志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凌小红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免去:

余学武同志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汪华同志的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方远帆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吴翠花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