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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落实情况
索
引
号:
743070819/202411-00023
信息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TXT,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11-29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1-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碳汇开发20万亩:歙县积极探索“卖空气”碳汇交易新模式
作者:歙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6:04
信息来源:歙县林业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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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歙县林业碳汇合作开发一期项目合作开发商中标结果已经公示,该项目预计在
10
年时间内,拟开发
歙西国有林场、桂林国有林场
14
万亩,国家储备林一期项目
6
万亩,共计约
20
万亩林地
,每年至少可收益
115
万元,
这标志着我县在生态资源价值转化及林业碳汇发展领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碳汇主要是指森林、草原、湖泊从空气中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歙县林地面积
220
万亩,其中乔木林地
188
万亩,竹林地
17
万亩,
森林覆盖率
82.15%
,
全县活立木总蓄积
821.44
万立方米
,其丰富的森林资源蕴含着巨大的碳汇潜力,为林业碳汇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县
秉持
“
先行先试、积极稳妥
”
原则,
紧盯
“双碳”目标,在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公开招聘
具有碳汇资源开发交易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
,由国有企业(
歙县新安江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与社会企业共同开发合作,不仅向社会提供了参与机会,同时也为我县林业碳汇开发拓展了新方法、创新了新思路、注入了专业力量。
近年来,我县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探索构建政策体系,建立公益诉讼碳汇补偿生态修复基地,着力探索林业碳汇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切实打通
“两山”转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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