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歙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的批复
歙县安顺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管道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文件精神,按照政府调定价程序规定,我们开展了价格听证,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歙县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批复如下:
一、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
居民用气按户执行阶梯气价。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下(含360)部分,销售价格为3.6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360-600立方米以下(含600)部分,销售价格为4.32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5.40元/立方米。
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增加每年第一阶梯用气量60立方米。
居民用气气量按年计算,不跨年结转。
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实行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对应联动,居民天然气下游终端销售价格随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化做同向调整,具体参照《黄山市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执行。
三、优惠政策
对民政部门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凭有效证件,每户每月享受3立方米用气的免费优惠政策。
四、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价格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皖价电﹝2015﹞27号)文件规定,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气价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的平均水平,即3.96元/立方米。
五、执行时间
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阶梯气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在营业场所等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耐心做好宣传解释,接受社会监督。
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抄:市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