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督】财政项目招投标 现场公证保安全
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客观、公正,营造企业建设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近日,歙县公证处对“歙县北岸镇瞻淇村停车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歙县北岸镇瞻淇村传统文化体验区改建项目”工程进行现场招投标公证,依法证明招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招标方和投标方均对公证员进行的现场招投标公证行为给予积极评价。
招投标公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办理的一项重要公证事项。在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招标项目,为了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证,应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邀请,歙县公证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现场公证,能够化解投标人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公平公正问题困惑,同时也提升了招标方的公信力。今年以来,歙县公证处公证员主动前往工程招投标现场开展公证活动10余次,为政府财政项目招投标的合法合规行为依法保驾护航。(歙县公证处 周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