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歙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四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10月以来,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重要性,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组织人员集中学习,找准关键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紧抓案件线索,集中力量快速行动,确保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快部署抓落实。县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实举措更强力度促使取得更好成效。10月12日,组织局全链条整治专班人员参加全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视频会议。10月14日上午迅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局领导、派驻纪监组、各专班股室负责人和各市场监管负责人共23人参会,会上进一步传达省市局部署要求,通报今年以来歙县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情况,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讨论研究当前主要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全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组织培训,学技能促提升。组织局全链条整治专班人员和各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参加10月16日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视频培训会,集中学习相关国家标准内容和现场检查要点。针对部分检查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的痛点,详细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重点讲解常见检查问题,提升现场检查能力,确保现场检查时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通过培训,进一步明晰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执法监管重点内容及标准适用,有效提升执法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执法效能。
全面摸排,查隐患防风险。县局质量股、执法大队、各基层所开展全面摸排整治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县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75 家。执法人员重点对台账记录、CCC认证、电动自行车改造,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书明示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向经营主体阐明电动自行车“拼、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和严重法律后果,督促引导经销单位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建立风险管控清单,积极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到自律守法诚信经营。
10月23日组织城区电动自行车批发企业参加全省电动自行车强制标准和修改单视频培训会,会上发放提醒告诫书20份。
问题驱动,揪线索速行动。通过实施“股所、队所、所所”等多维度联动模式,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线索,顺藤摸瓜,集中清查。10月16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质量股、执法大队,从郑村、城关、桂林、深渡、徽城市场监管所抽19人共24人,分成四个小组,对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和地下室仓库全面清查。经查,4户经营单位仓库内共有非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20辆,歙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对问题电动自行车全部查封,并抽调人员成立专班组开展调查,案件正在有序处理中。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销售单位183户(次),发现问题31个,整改28个,发现案件线索8个(其中2个已经立案),累计查扣非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27台,并已将相关品牌和型号报送公安交管部门,确保上牌登记环节加强监管。全覆盖发放“日周月”及进销台账75本,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37家。
下一步,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把整治行动有效解决问题的当下举措固化为解决共性问题的长久机制。督促各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3C认证、无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途径,狠抓案件查办,把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消除在源头,扎实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撰稿人:李姗姗 审核人:汪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