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11-00029 信息分类: 审计结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公告,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9-30
生效日期: 2024-09-30 16:04:1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县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内容概述: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性: 有效

【财政审计】歙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歙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6:04 信息来源:歙县审计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反映,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及各预算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树牢“两个大抓”鲜明导向,锚定“一城一乡一区一江”战略支撑和“七个强县”建设目标,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总体向好回升,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税政策。2023年,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44.36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6.23亿元),筹集调度资金支持小川大桥、光电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增减税降费3.13亿元;改革财政惠企政策供给,实行“免申即享”;盘活低效用地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创建,创新推出“亩均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为企纾困,新增担保贷款16.6亿元,落实信贷资金43.6亿元。

——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全年财政民生支出3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86.2%。安排教育、卫生、就业等补助支出9.52亿元,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45亿元、争取“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县资金2亿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2.47亿元,大力支持农业产业体系发展。持续支持推动新安江保护和城乡环境治理,打造最美生态。

——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巩固零基预算改革成果,编制“三保”和重点保障事项清单预算,统筹调度财力保障。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压缩支出和盘活存量同步开展,推进重点领域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促进了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提升。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支持引导国企做大做强。

——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流程,以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方式促进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日益成熟稳定。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73亿元、总支出49.91亿元,结转下年3.82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54亿元、总支出31.82亿元,年终结转71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1万元、总支出40万元,年终结余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3.83亿元、支出完成20.2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77亿元。经县人大批准我县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9.76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7.71亿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9.12亿元。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及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1.预算编制精细化不够。一是编制工作部署滞后。县财政局于2022年10月布置下年预算编制工作,未按要求在6月30日前部署。二是重点事项保障清单未及时提交审议。县财政局报送县政府审议2023年财政预算时,未同步提交审议年度重点事项保障清单。2.预算审批、调整不够规范。一是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审查不及时。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和县级预算第一次、第二次调整方案未按要求提前三十日交人大进行初步审查。二是报批的本级预算及预算调整草案细化不够。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中,支出项目预算功能分类编制未按要求细化到项,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仅编列了功能分类预算,未编列经济性质分类预算。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截至2023年末,2021至2023年有6项上级专项资金,合计1252.89万元零支出。

(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1.少数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2023年12月有2笔非税收入共3050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550万元未入库,影响了该项预算收支执行结果。2.部分资金未制定管理办法。2022年、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茶菊产业化发展等2个项目资金分别为2848.95万元、3533.52万元,截至审计时,尚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3.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截至2024年6月底,县级预算管理单位往来科目核算资金中,结转2年以上各类经费、项目结余共计692.77万元,沉淀在62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妇联、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委党校等6个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延伸审计了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等3家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严。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超年初预算115.17%;1个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实际支出分别超年初预算307.03%、178.1%。

(二)部门预算管理不尽到位。1个单位未将房屋租金和培训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共涉及资金151.18万元;1个单位未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实际发生采购支出1.49万元;1个单位培训费年初预算10万元,实际预算执行率仅0.6%。

(三)财务管理仍需加强。2个单位往来资金清理不及时,共涉及资金125.56万元;1个单位代管的88笔215.87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理,存在应退未退情况。1个单位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记录不完整,未定期对账。

(四)工会经费管理不够规范。2个单位未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1个单位从行政事业经费和往来款中列支工会经费13.24万元,支出审批不严格。

(五)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不健全。2个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1个单位2022年和2023年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了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县经开区2020年至2022年招商引资质量、县供销社2021年至2023年集体资产管理运营、以及“老有所养”相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城市绿化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对徽投集团、开投公司、住建局等3家单位2017年以来建设管理的11个城市绿化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1家企业建设的估算价292.39万元项目,未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违规直接发包给指定施工单位;5个项目合同中未约定养护期、质量保证金。2.工程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6个项目存在未按设计及清单内容要求施工,涉及金额27.1万元;1个项目变更项目经理未报批;4个项目监理未对进场苗木数量现场检查确认;4个项目竣工图与现场实施内容不符,不能真实反映施工结果。3.项目验收移交养护不规范。1个项目质量验收不规范,竣工验收记录也无建设、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未建立城市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制度,有3个项目移交清单不明细,3个项目在施工养护期未满前或届满后,提前或延后多个月再办理移交。4个项目未按照养护合同约定进行养护,苗木死亡未及时补植,有关主管部门未严格进行考核。

(二)县经开区招商引资质量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对歙县经开区管委会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招商引资项目政策执行和资(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对协议约定考核目标缺乏动态监管。2020年至2022年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中,对25家企业有税收考核目标。但2020年无企业完成考核目标,2021年至2022年仅有3家企业完成考核目标。2.亩均税收偏低。县经开区规上企业2020年至2022年亩均税收分别为7.12万元/亩、11.7万元/亩、12.75万元/亩,距离扩区的省级开发区亩均税收标准仍有差距。3.招商项目建设进展偏慢。2020年至2022年招商引资项目共41个,至审计时,有7个仍在建,其中:2020年1个、2021年1个、2022年5个。4.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2020年12月县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将低效用地奖补资金203.3万元转入本单位往来账户,未形成当年实际支出。

(三)县供销社2021年至2023年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情况专项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管理制度未完全落实。县供销社未研究出台各基层社对县供销社的评价办法或方案,2019年9月以来,未按照章程要求对县供销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进行审议。2.社有资产收益未收取。2021年以烟花爆竹经营权入股徽投新安公司,公司章程未对利润分配作明确规定,2023年资产负债表显示未分配利润686.55万元,但县供销社未获分红。3.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社本级有1.56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1家基层社资产转让款3万元,未按要求转入县供销社账户;对1处已转让资产未进行销账处理。4.社有企业债务未完全化解。2021年为推进社有企业改制、化解历史遗留债务,新增借款845万,至审计时本息均未归还。同时,2023年11月收到县财政用于化解债务奖补资金263万元,也未安排使用。

(四)“老有所养”相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老有所养政策落实有短板。1.个别任务目标未按期完成。至2023年底,未将“喘息服务”列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未开展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短期托养服务,未编制完成《歙县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具体工作方案》。2.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2023年底,歙县15所公办敬老院共有1000张床位,实际入住249人,入住率仅24.9%,其中王村镇中心敬老院入住率仅6%。3.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不及时。2023年收到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资金264.8万元,当年分配使用189万元,实际支出6.07万元,支出进度仅3.21%,余75.8万元至2024年才安排使用。4.高龄补贴资金发放审核不严。大数据审计分析发现2021至2023年已死亡人员中有76人,至2023年底仍在发放高龄补贴,共计多发补助资金6.88万元。

(五)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科技创新政策执行有偏差。1.管理制度不完善。截至2023年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3个项目未制定项目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方案。2.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2023年安排的509.3万元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中,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未设置绩效目标。3.改变资金使用范围。2023年县科商经信局在县级科技创新资金中计提科技管理费用15万元,其中8.37万元用于人员经费等。4.年初预算不精准。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经预算调整后全年实际支出509.3万元,两者相差大。

四、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一)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延误工期较长,2个项目因征地未完成、现场三通一平及土(林)地报批等原因分别延迟近2年、1年半才开工建设。二是建设程序倒置,1个项目未经立项批复就进行了初步设计,可研未批,林地占用未获批准就开始招标投标。1个项目未签订合同而提前开工。三是项目变更审批程序不到位,1个项目设计调整未办理变更签证手续。

(二)参建单位履约不严格。一是建设单位监管不严,1个项目土石方进场无记录;1个项目开竣工时间混乱,存在逻辑错误,竣工图纸与部分现场实施内容不一致,不能真实反映施工情况。二是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松散,1个项目存在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均不在施工现场;安全护栏损坏未及时修复,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现场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三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力,1个项目总监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上没有审核人、批准人签字,不符合编审程序。1个项目存在现场未实施的内容,但监理单位未向业主单位报告并提出调整价款建议。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对其中的暂定量和暂定价进行核实,造成31.6万元计价依据不充分。四是勘察设计不准确,1个项目因地质勘测不准确,导致设计变更而增加造价176.99万元。

(三)项目竣工结算把关不细致。一是结算定额套取及工程量计算有误,造成1个项目多计金额3.92万元。二是未按图纸设计施工,4个项目存在实际工程量少于图纸设计工程量,共涉及金额19.1万元。三是未严格按合同约定结算,2个项目支付工程款时未按合同约定和政策规定计算增值税(税率从11%调整到9%)并调整造价,共涉及金额32.75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黄山市徽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投集团)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子公司多计收入。徽投集团下属2家公司或未按规定、或通过自买自卖方式确认收入,涉及金额596.72万元。2.应收账款管理不严。徽投集团2023年对逾期应收账款超5000万的2家下属企业考核中,1家没有应收账款管理情况考核指标,另1家考核指标分值偏低,考核力度不够大。2023年末,徽投集团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增长1.22亿元,增幅9.01%。3.砂石购销管理不到位。徽投集团1子公司砂石出入库对账不及时,票据领用核销制度不健全,多人管理、底数不清、登记要素不全;加工点监管有漏洞,对1个砂石加工点未按合同约定加工销售行为扣除加工方履约保证金,对另1个砂石加工点的加工费、运输费支付不符合三方协议约定。4.资产闲置或租金收取不及时。徽投集团下属1公司有1处资产因31户涉产权问题收购未完成,致使账面价值2595.08万元全部房产闲置。5.项目建设管理不严。1个项目超合同工期204天,结算时逾期竣工违约金及赶工措施费15.44万元未扣除;1个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未约定该项目实施工期;2个项目建设临时用地到期一年以上未复垦,涉及面积28.66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公物仓建设迟缓。未做到应纳尽纳,至2024年6月,全县12家单位135件闲置资产应纳入公务仓管理,实际仅1家纳入。2.资产出租合同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迟于合同约定收取房租19.07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每季度结算收取水电费,至审计时,上年4季度水电费1.45万元未收到位。3.资产日常管理仍然薄弱。有2家单位新购置资产2.11万元未入账,也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有2家单位2023年未按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2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现场盘点发现资产或盘盈、或未见实物问题,涉及9项资产。有2家单位有7台价值2.39万元的办公设备,已远超使用年限,且处于未使用状态,但未开展清理并处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王村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畜禽养殖污染处置监管不到位。王村镇1个畜禽养殖场于2023年6月弃养停用,存在部分密封储液池拆除造成污水直接漏出地面。2.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定邦河横关村段垃圾漂浮河面,检测点设施被水草及垃圾包围,2022年11至2023年6月,该河断面监测P值仅3月未超限值。3.林长巡林工作不规范。2023年5月,个别镇级林长在横联村片区、村级林长在升庄村片区的巡林次数均未达规定要求。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增强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主动配合人大监督。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政府投资计划与年初预算的衔接协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编细编实支出预算。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及时清理低效无效的项目支出,盘活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推进,同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开展好重点政策和重大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支出强度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强化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防止“钱等项目”现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两费”管理。加大老有所养等民生支出力度,完善彩票公益金、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等绩效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和使用行为,确保国家政策落实落细。

(三)加强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要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项目穿透式监测。健全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财会监督、出资人监督,深化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绩效目标考核的挂钩运用。健全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对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推动企业效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