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10-00159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4-10-28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汪晓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8 16:04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汪晓晗同志任歙西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兼);

程正辉同志任歙县桂林国有林场场长;

项秋云同志任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副主任;

方神州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咸卫同志任省道215歙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歙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站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宜同志任县农业开发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晓晗同志的歙县桂林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史为华同志的歙西国有林场场长、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兼)职务;

程正辉同志的歙西国有林场副场长、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兼)职务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