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汪晓晗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汪晓晗同志任歙西国有林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兼);
程正辉同志任歙县桂林国有林场场长;
项秋云同志任县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副主任;
方神州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咸卫同志任省道215歙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歙县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站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宜同志任县农业开发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汪晓晗同志的歙县桂林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史为华同志的歙西国有林场场长、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兼)职务;
程正辉同志的歙西国有林场副场长、县徽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兼)职务。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