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文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黄文杰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胡晓香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
汪寿宏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吕宁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锦江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职务;
江世文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胡晓香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汪寿宏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