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323/202407-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7-01
生效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主要负责人解读
内容概述: 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开秋解读《2024年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吴开秋解读《2024年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作者:歙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7:54 信息来源:歙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二、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黄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2024年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以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4%以上,安排秸秆综合利用资金353万元(含用于禁烧工作经费100万元),根据考核评分系数予以拨付。

1.建立完善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根据秸秆收储半径,统筹布局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固定收储点和秸秆临时堆放转运点,形成完备的秸秆收储网络。

2.积极培育扶持县域内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优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提升我县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3.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覆园(桑、茶、果园)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鼓励采用秸秆发酵技术生产堆肥和秸秆商品化有机肥。

4.鼓励乡镇、企业就地、就近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炭化燃料生产点,推广应用符合环保标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实现全县农村茶菊加工燃煤炉灶全面清零。

5.重点推广双孢蘑菇、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推广食(药)用菌种植模式、秸秆发酵床养殖技术模式。

6.为准确掌握企业与农户的数据情况,督促乡镇做好资源的文字记录、图片等档案建立。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组统筹全县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合力推进完成2024年工作目标。

2.明确各乡镇为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责任到人。

3.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查实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发挥新媒体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及工作亮点,打造样板,增强带动效应。

五、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秸秆产业化利用: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加工产品的商品化利用。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2024年歙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559-6537191、0559-653706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