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409-0005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9-04
生效日期: 2024-09-04 17:59:5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国市监注发〔2024〕84号 词: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性: 有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17:59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