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409-00046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8-26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8-26
生效日期: 2024-08-26 18:03:1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市监函〔2024〕146号 词: 关于推进歙县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推进歙县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关于推进歙县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8-26 18:03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股(室):

为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企业办事流程,决定在全县推行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集成服务,通过流程再造与部门联动,实现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一件事”一次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于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的,从即日起,共同推行“一个机制、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理”服务,全面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一个机制

建立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纳税申报与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立专线联络员制度,推进部门间数据互认共享、通用材料多方复用、联合提供事前导办等便企服务,协助申请人线上或线下一次性办理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纳税申报和投资方信息变更事项。

(二)推行一窗受理

在歙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局窗口和县税务局分厅分别设立股权变更跨部门联合专窗,负责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咨询、导办等前端服务;一窗受理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事宜,企业不用往返市场监管和税务两个部门,破除股权转让“多地、多网、多次”申报的困境,有效压减办事时间,提升登记效率。

(三)整合一套材料

将市场监管部门股东变更登记材料与税务部门的涉税申报材料进行整合,取消重复采集的数据项,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互认,实现申报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让数据多跑,让企业少跑。

(四)落实一次办理

企业可以根据自主意愿,选择向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窗口,一次性申请办理企业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实现股权转让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理所涉及的纳税申报、股权变更、投资方信息变更全流程事项。

三、办理流程

(一)向市场监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

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或至专窗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已办结涉税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未办理涉税事项的,专窗按规范收取材料后,将企业信息及材料内部流转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进行涉税事项核查,引导纳税人进行申报,完成个人所得税完税手续后,将信息线上共享至专窗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税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股权变更信息主动为企业同步办理投资方信息变更。

(二)向税务部门窗口申请办理

企业至税务部门专窗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已办结涉税事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将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材料线上共享至市场监管专窗办理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未办理涉税登记的,按规范收取材料后,引导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完成个人所得税完税手续后,及时将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材料线上共享至市场监管专窗办理企业变更登记,相关材料内部流转。税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股权变更信息主动为企业同步办理投资方信息变更。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聚焦高效

推行股权转让“一件事”改革试点,加强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创新登记服务模式,是“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拓展实践。凡涉及部门间协调解决的事项,县税务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沟通研究,齐心协力推动解决,共同保障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闭环管理

成立推进企业股权变更“一件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微信业务工作群,及时沟通相关信息,落实闭环式材料移送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三)宣传培训,营造氛围

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双向业务培训,确保熟悉掌握股权变更“一件事”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同时,开展宣传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559-6517526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6530903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歙县税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