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142750/202409-00028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8-05
发布机构: 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4-08-05
生效日期: 2024-08-05 11:39:1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方先生投诉手机价格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方先生投诉手机价格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关于方先生投诉手机价格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11:39 信息来源: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方先生反映6月2日其孩子和岳父在歙县徽城镇颐高广场某苹果授权专营店以7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苹果15Pro手机,但是苹果15Pro手机的市场价在价格是7300至7400元,来电人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未成年人的行为,望相关部门核实要求商铺后期能够按市场价售卖手机。

经核实,歙县颐高购物广场某通讯店(被投诉人)于2024年6月2日售卖方女士苹果15pro手机一部,价格7999元,送充电头、钢化膜和彩绘壳,该款手机为256GB,标价8999元,实际优惠1000元。被投诉人提供了上述购机票据和手机标价截图,并制定“温馨提示”:本店是官方苹果授权店,和外面市场的手机综合店购机渠道不同,所以本店的所有商品均为苹果官方正规货源,价格也和外面的市场价格有偏差,敬请消费者含量选择,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