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卫健委解读:歙县2024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补充方案
一、背景和依据
2023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二、起草过程
2023年上半年以来,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控中心及部分乡镇卫生院赴福建三明、北京、天津、上海杨浦区和安庆怀宁县、宣城的绩溪县、旌德县等地学习考察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慢病规范化管理、医防融合、卫生健康信息化管理、中医药服务及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医改重点工作。2023年下半年,县医保局牵头对对王村、璜田片区开展医保基金整体打包付费试点,取定一定的成效。今年3月份,结合2023年以来考察学习和片区试点经验,对照国家10部委《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我委牵头在医共体建设2019年方案的基础上,对一些具体内容和措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并于4、5月份两次书面,多次会议征求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县直部门意见。在此期间还曾多次向省和市级卫健、医保部门领导汇报、对接我县医改工作思路和做法,取得上级的认可和支持,并将我县纳入2024年全省高血压、2 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试点县。6月17日,林一凡副县长再次组织医改相关县直部门及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修改后最终形成《歙县2024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补充方案》(以下简称《补充方案》)。
三、新旧政策差异
与2019年的方案相比,本方案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了调整、深化和补充,具体为:
1.明确由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医院和全县28个乡镇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政策,重点提升乡、村两级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县域内住院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减少省域外就诊。
2.对“信息、后勤”统一管理提出了要求,在整体推进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同时,以当前县域内就诊率最低的乡镇为重点,在2023年医保基金整体打包付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打造升级,加强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和考核引导等措施,对县域内住院率、基层诊疗量占比、省域外就诊率、住院和门诊次均费用、“三合理”指标等进一步优化提升。歙县中医医院选取若干中医药工作基础较好的卫生院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和中医品牌特色打造。
3.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充分激发牵头单位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4.在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县域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的同时,针对当前医保基金连年缺口,且额度较大的现状,本方案创新提出财政“结合县医保基金使用超支降幅,按一定比例安排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补助资金”的激励政策(具体方案由县医保局牵头制定)。
5.结合当前上级对医防协同、医防融合的新要求,以规范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推进分级诊疗等各项医改目标的实现,提出县疾控中心、县妇计中心要积极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开展服务工作。
四、关键词解释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的一种医疗体系。
五、政策咨询
如对政策再有不解之处请联系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汪媛,联系电话:0559-651674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