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0686258/202406-0001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6-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建管〔2024〕89号 词: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09:39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4年6月,我县已进入汛期和高温季节,因天气原因变化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增加,建筑施工容易引发各类事故。为防患于未然,确保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歙县住建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制发该《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于6月18日征求了局建管股、质量监督站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从事建设工程特种作业技术服务活动机构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加强项目管理和检查工作,落实强化各单位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汛期和高温天气下建筑工地生产安全,确保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1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制度,针对本工程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方案和应对措施,加强企业自身管理。

2加强涉水项目管理。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全面掌握工地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以及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以及临时用电安全运行情况。

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作业人员疲劳作业,落实防暑降温物品,做好防暑降温宣传。

4)严防食物中毒,做好人员集中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

5)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6)落实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贯彻《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7抓好文明施工工作加强运输车辆及工地周边环境管理,确保工地周围干净整洁,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8)各施工企业制定、完善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夏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9)各建筑企业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隐患大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排查重点放在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施工用电、塔吊和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现场生产生活临时用房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消除因高温和降雨引起的各类隐患

10建立落实高温汛期值班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汛降温措施,遇到重大隐患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联系电话县住建局建管股0559-6512673)

四、创新举措

在各建筑企业自查的基础上,住建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一案双罚”的全覆盖检查机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方案修订工作。不断加强对方案的研究,及时采纳意见并修改完善。

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方案内容。在修订方案时重点结合之前的方案在实际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帮助进一完善方案。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559-6512673,联系人:谢韬,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一)汛期,水利名词,是指河水在一年中有规律显著上涨的时期,我县主汛期5—9月份

(二)高温,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我县高温季节一般为7-9月份。

(三)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和一般失信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住建部门提高对其的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