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除“四害”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为有效降低“四害”(蚊子、苍蝇、老 鼠、蟑蟑)密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夯实健康环境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爱卫办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30 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春季除 “四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治本措施。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国家卫生县、全国文明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和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场所,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要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翻缸倒罐、堵洞抹缝、疏通沟渠管道,清除堆积杂物,密闭垃圾容器,排除积水、清理淤泥和杂草等措施彻底整治周边环境。县城管局、住建局要督促环卫公司、中环洁公司及时处置清运垃圾,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做到垃圾密闭存储;厕所及周边保持清洁卫生,减少蝇类孳生场所。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全面清除城乡接合部、农村的露天粪缸和旱厕,推进卫生厕所建设。
二、扎实做好集中除“四害”。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县疾控中心负责“四害”防制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做好密度监测、分析、预警和报告等。
(一)县城建成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县疾控中心督促病媒生物防制公司(以下简称“PCO公司”)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开展城区孳生地治理、毒饵站维护、捕蝇笼悬挂,公共区域、“七小”行业、农贸市场等场所消杀,各社区要对辖区内PCO公司作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单位、行业及职能辖区除“四害”。按照规定由本单位、本行业及职能管辖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负责对行业、系统单位“四害”防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有效防制措施,及时清理和消除“四害”孳生地,防止“四害”孳生、繁殖和扩散。
(三)居民家庭除“四害”。由各住户自行负责,各乡镇要广泛动员群众自觉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健全和完善防制设施,做好家庭“四害”防制工作。各乡镇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居民到正规厂家和销售点购买“三证”(农药登记证、产品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标准证书)编号齐全且安全、低毒、合格的除“四害”药品。
三、广泛动员宣传发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我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海报、显示屏、横幅、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除“四害”的宣传。 各社区、村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宣传栏出一期“四害” 防制专刊,宣传除“四害”的目的与意义、“四害”的危害与防制技能等知识,提高群众对除“四害”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科学除“四害”方法和基本常识,增强群众参与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场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规范开展密度监测。县疾控中心要根据《歙县2024年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歙爱卫办〔2024〕2号)的要求,规范“四害”密度监测,客观、真实地反映“四害”消长情况,做好监测数据的分析、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提出技术对策,为我县春季除“四害”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五、强化督导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地组织人员进行除“四害”工作的巡查,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落实除“四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疾控中心要督促城区PCO公司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落实辖区内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实施公共环境除“四害”时落实亮牌服务公示制度,同时做好跟踪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辖)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将除“四害”工作纳入行业、系统工作的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乡镇各单位于5月1日前将春季除“四害”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附件)以电子版、纸质版形式报送县爱卫办,联系人,胡莹莹, 邮箱:sxcwb2018@126.com,联系电话:6512478。
附件:春季除“四害”工作统计表
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
附件
2024年春季除“四害”工作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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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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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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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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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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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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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宣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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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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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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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开展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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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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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
报刊、广播、电视频、手机短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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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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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品种类和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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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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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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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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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人、工 |
人、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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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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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面积(K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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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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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数量(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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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粘鼠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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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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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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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生地治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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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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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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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也可自行设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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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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