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歙县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维护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歙县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维护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3日
歙县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维护建设方案
入梅以来,我县全域连续遭受“6.20”“6.23”洪灾,特别是濂溪、桂溪、贤源河流域受灾最重。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冲毁护岸722处(79660米)、塘坝214处、农村饮水工程202处、水文计量设施3处,淹没抽水泵24台,10座小型水库、15座农村小水电站不同程度损坏,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2709万元。为做好我县农村供水及水利设施维护修复工作,根据《歙县“6.20”“6.23”洪灾灾后恢复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全面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先急后缓,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应急后提高,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着力抓好灾后水毁修复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饮水。按照先应急、后提高原则,全面修复农村饮水工程,保障群众用水安全。一是应急性供水恢复到灾前标准。对抢修期间铺设的管道,作为永久工程重新整理布置线路,采取挖沟覆土等方式予以固定保护。对截水坝、过滤池局部淤积或冲毁、管道少量冲断和裸露的,按照维修养护处理,发生费用原则上从水费收入或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对截水坝、过滤池冲毁,临时拦坝取水的,采取重新选址,改进取水口设置方式,提高实用性并及时安排重建。对高位水池因塌方或冲毁的,选址重建。二是坚持优先发展规模化、市政管网和已建成规模水厂覆盖范围内的,采取管网延伸,高标准整村推进;暂不能纳入规模水厂的集中供水工程,重点关注水源建设的稳定性、可靠性,实施水源建设、管网维护,确保工程供水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三是对分散供水工程,采取补助管材,由乡镇、村组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自行修复。
(二)水库电站。8月底前完成朱塘水库除险加固方案编制,争取列入2025年省水利厅水库除险加固计划并实施。根据轻重缓急,逐库拟定修复方案,汛后启动连川水库、小溪水库、萌坑水库、朱塘水库、岔坑水库、大源水库、里塘冲水库、上源水库、大坞水库、六米塘水库、杨湖田水库上坝道路、溢洪道、放水涵等附属设施水毁修复工作,12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为慈坑等15座农村小水电站水毁修复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完成木桥头等13座水电站生态流量设备修复。
(三)护岸设施。7月底前完成贤源河、桂溪、濂溪3条河流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拟8月底陆续开工建设。同时,根据核灾情况,对影响村庄、民房安全和交通出行的水毁护岸,排出重建计划,优先安排资金进行修复,11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
三、工作步骤
1.核灾定灾。按照水利干部联系乡镇安排,分6组深入灾情一线,全面核清全县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按照清单式要求,分列水毁工程地点、名称、灾情描述、工程量、估算投资等,并于7月15日前建立全县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库。
2.谋划项目。一是立足当前,持续做好水利工程水毁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分门别类,按农村饮水、水库电站、护岸设施三大类进行项目修复建设谋划,构建水利修复项目库。二是着眼长远,结合山洪沟治理,包装贤源河、桂溪、濂溪3条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列入2025年省级治理计划,逐步解决防洪隐患。
3.筹措资金。及时与省水利厅对接争取,获得更多水毁资金支持。统筹县乡村振兴、移民等部分资金投入水利设施修复。及时安排省级已下达我县水毁资金,支持各地迅速开展水毁水利修复。
4.编制方案。各乡镇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水毁项目现场,提前做好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精心编制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报县水利局审查备案。根据资金安排,抓好工程实施。
5.实施监督。项目实施期间,相关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设,不得变更,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县水利局做好技术指导和施工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工作,确保水毁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
6.严格验收。工程完工后,相关乡镇做好施工资料规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组织乡镇水利站、财政所、参建单位等进行初验,形成初验意见。初验合格后由乡镇将项目资料整理成册,上报县水利局,提交县级验收申请。县水利局、财政局将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对未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工程量少于计划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虚报瞒报的,不予验收,并责令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把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水利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规划,确保质量。各地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农村供水、水库安全度汛等水毁工程修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利水毁工程修复质量,真正做到建一处、成一处,管好一处、受益一处,让农民得到实惠。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落实资金,增加投入。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多渠道争取筹措资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投入新机制。
4.加强宣传,督查推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水毁修复工作新动态、新情况、新经验、新典型,形成大灾促大干,大干促大变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基层和工地,加强指导协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水毁修复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