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73286/202407-00017 信息分类: 执行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24-07-30
发布机构: 歙县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4-07-30
生效日期: 2024-07-3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节约 用电 检查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保粮食能源安全】歙县开展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督查检查工作

作者:歙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7-30 14:08 信息来源: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用电需求,推动公共机构全面落实电力迎峰度夏保障措施,7月12日,县发改委联合县政府办督查室、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成检查组,对县行政中心各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了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是否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是否开门窗开空调、电梯3层楼(含)以下是否停开等节电情况。根据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绝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节电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节电措施。同时,也发现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和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等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通过现场检查指导,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的良好生活习惯,有效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