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406-00028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4-06-10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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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科商工信局解读:《歙县2024年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县科商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6-10 15:03 信息来源:县科商工信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促进全县商贸经济健康发展,补齐我县限额以上商贸入统企业短板,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培育和支持商贸流通主体做大做强,快速推进全县商贸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推动商贸消费升级,依据《歙县促进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歙县2024年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1.20245月草拟《歙县2024年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2.20245月以发函形式征求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及28个乡镇政府的意见,共收到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局三个单位的5条意见,均已采纳,其他单位和乡镇均无修改意见和建议;

3.20246月提交县政府办审查,经分管县领导审核通过后于202468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年度完成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13家以上,其中月度入限5家。扶持商贸流通企业成长壮大,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信息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分分2个实施步骤,三个阶段。第一个步骤月度申报,由具体部门根据规模梳理202310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含大个体),汇总上报专班办公室第二个步骤年度申报,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20246月底前完成启动入库阶段由具体部门全面摸排汇总上报专班办公室。第二阶段在20249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进专项培育计划,由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上门宣传政策,摸底排查。第三个阶段在202410月至20251月前完成集中攻坚,由具体部门对职能部门、乡镇上报的申请资料集中初审上报,完成网上申报。

四、保障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工作进展,强化部门乡镇之间工作沟通协调,确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把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落到实处

2.明确县科商工信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文旅体局、县医保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经开区管委会11个县直部门,28个乡镇的工作职责,及时指导企业完成申报。

3.采取对积极完成申报工作单位予以经费补助,对工作不主动造成推进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的激励措施。

4.利用新媒体、政府网站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主动申报限上企业。

五、关键词解释

限上企业:全称为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纳入定期统计报表范围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营业)额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1)批发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3)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2024年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再有不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解读人:胡筱;联系方式:0559-65103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