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民政局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5月,我县设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现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势复杂,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在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全市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工作安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县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4月3日,县民政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公文平台发各相关单位征求相关意见建议。4月19日,分管副县长尹刚牵头,召开歙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就征求意见后修改的《实施方案》在会上征求与会单位意见,民政局对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完善。
5月7日,安徽昌法律师事务所对《实施方案》文稿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予以采纳。5月10日,经过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可以实施。5月21日,县司法局对《实施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5月25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歙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7个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从以下六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家庭保护。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家风家教文化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措施支持家庭监护;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关爱等服务。
(二)学校保护。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基础教育,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持续做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加强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护校安园”和“五长访三生”行动,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能力。
(三)社会保护。在国家文化、体育、客运服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做好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政策,配备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从业人员落实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加强监管,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住宿场所落实“五必须”规定。
(四)网络保护。开展网络普法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
(五)政府保护。通过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等方式做好流浪乞讨等未成年人救助,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以乡镇未保站、司法社工服务中心为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志愿服务中来。
(六)司法保护。全力打击拐卖儿童、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同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其中。
四、创新举措
1、调整了歙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名单,由王奇勇县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提升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和四十九条内容,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3、成立了歙县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心理辅导等服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处理儿童个案,尽早形成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履责、家庭联动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再有不解之处,请咨询歙县民政局;解读人:胡琦;联系方式:0559-651223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 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民政部从2019年起利用彩票公益金实施的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歙县从2022年利用地方福彩公益金实施的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0.6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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