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4〕146号)要求,开展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致电县农业农村局改革合作股:0559-6515007,联系人:王紫薇
附件:1.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2.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汇总表
3.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歙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