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歙县古城(许国石坊等)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2023-2035)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4年年初以来,云南独克宗古城、贵州报京侗寨连续发生火灾,我市祁门县“会源堂古戏台”于2013年12月29日也因火灾毁于一旦,为遏制文物古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文物古建消防安全工作,公安部、住建部、国家文物局于2014年4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99号)。国家文物局自2014年年初就有序展开了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公布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和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名单的通知》(文物督函〔2014〕761号)等相关文件。《歙县古城(许国石坊等)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是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全国10家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单位之一。
2014年4月,歙县人民政府启动古城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申报,并于同年5月30日获得了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同意规划编制立项。
二、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50357-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结合《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年)、《歙县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等当地既有规划成果,基于歙县古城实际编制。
三、规划编制过程
2019年5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最终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被确定为《歙县古城(许国石坊等)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的编制单位。2019年11月,完成初步成果。2020年1月和2022年3月,针对社区范围调整、文保级别调整、新公布文保单位等变化情况,再次进行补充调研,并对规划成果做出及时的更新和补充。2022年4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向县各委、办、局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规划编制团队认真研究修改意见并完善了项目成果。
2023年5月12日,在安徽省省文物局组织下,召开《规划》(送审稿)评审会,经与会专家认真审议,同意规划通过评审。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最新稿。
2023年12月14日,《规划》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会上和会后共收集反馈意见13条,设计单位对会议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研究,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2024年3月21日,县政府领导批示按程序发布。
四、规划主要框架
《规划》共有八个章节。一、总则。此章节明确规定了本规划的目标原则,明确以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为视角,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为重点,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统筹安排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各项消防工程。旨在保障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的安全,同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有序推进。
二、规划基础。通过对地方自然社会经济条件,文物保护现状基础,既有规划的落实情况的全面梳理和分析,了解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情况,为后续的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城市火灾风险评估。通过对古城的消防安全现状的全面评估,识别出古城消防的现状问题和风险点。评估综合考虑了建筑和设施的火灾风险,以及古城的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对火灾风险的影响,为规划提出的消防方案提供落脚点,有效保障古城内的消防安全。
四、规划区消防安全格局。从古城、街区、建筑三个层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格局,包括合理划定消防分区,明确各分区的责任;补充并深化落实消防站、点选址方案,确保消防设施布局合理;调整和优化消防市政设施布局,提高消防设施的使用效率。
五、文物建筑防火建设。重点针对文物建筑防火建设提出规划要求;包括加强文物建筑的火源管控,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文物建筑的耐火等级,减少火灾损失;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六、消防体系建设。基于古城特点提出专业消防为主,基层消防为辅的消防体系建设要求。将有助于提高古城消防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古城内的各项消防工程能够高效运转。
七、智慧消防规划。结合智慧消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协同运行,降低风险成本,减少火灾损失,规范日常管理,推动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八、消防规划实施建议。从行政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划分、消防安全制度、消费宣传培训和资金筹措等方面提出权责明确,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案和实施建议。并对近期和远期可实施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各项消防工作的有效推进。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是做好《规划》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县文物事务中心依据本规划编制古城消防工程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专项资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
六、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古城(许国石坊等)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2023-2035)》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文物事务中心,联系人:王国辉,联系电话:0559-651059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