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7-00089 信息分类: 社会保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7-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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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医疗保障】关于职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问题的说明

作者:歙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08:07 信息来源:歙县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保障对象: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对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以及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门诊共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