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509-00148 信息分类: 房地产市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歙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5-09-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关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况说明
内容概述: 关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况说明 性: 有效

【房地产市场】关于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情况说明

作者:歙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15:34 信息来源: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包括车位服务费和场地使用费。其中专有车位(库),应交纳车位服务费;业主共有车位(库)的车位使用人或租用车位的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