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歙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局)、中心:
《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歙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歙县审计局
2024年3月21日
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有关会议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决策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准确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锚定“一城一乡一区一江”战略和建设“七个强县”奋斗目标,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高水平审计护航歙县高质量发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运用审计事业规律安排审计项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围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谋划和安排审计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
(二)加强立项研究,找准审计项目的立足点和切入点。认真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立足经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大背景,精准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论证,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内容和预期成效,提高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审计工作上下一盘棋。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有保有压”,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审计项目,在资源力量整合、项目实施管理、审计结果运用上形成上下贯通、纵横协调、步调一致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四)提高工作质效,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各项审计都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确保审计成果运用更加顺畅、权威、高效。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4年计划安排6类31个审计项目,其中:上级安排6个(署定1个、省定3个、市定2个),县级安排25个。具体如下。
(一)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9个,其中:县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6个、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省定国债审计项目1个。
1. 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
立项依据: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老有所养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保障基层“三保”支出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对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县统筹投资预算分配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2. 2023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和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立项依据:履行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责,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民生实事落实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对县委编办、县直机关工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县委党校、县妇联等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徽城镇进行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3.增发国债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立项依据:中央财政2023年四季度增发1万亿元国债,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地方,作为特别国债管理,集中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短板。资金原则上在2024年底前使用完毕。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促进增发国债项目资金高效高质使用,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投资完成额、资金拼盘完整性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7月开始审计调查,12月底前完成。
(二)资源环境审计
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排审计项目1个。
4.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立项依据: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环境保护相关民生实事落实、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对上丰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规范权力运行,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共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其中:市审计局授权审计项目2个。
立项依据: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2022年—2026年)要求,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按不同审计对象分类安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落实民生实事工作要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生态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基层“三保”支出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徽城镇、雄村镇、上丰乡、绍濂乡等4个乡镇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
6. 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县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县发改委(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县红十字会机关)、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等5个部门(单位)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对县人民法院院长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公共投资审计
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安排县级公共投资审计项目7个。
7.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绩效情况。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实施,对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对郑村镇、县农业农村局、城投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开投集团等5家单位的6个4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五)企业审计
8. 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县政府要求,安排县属国有企业审计项目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绩效和抗风险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真实性、重大投资决策合规性、重大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风险防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资国企改革推进等情况。审计结果纳入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组织方式: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对徽投集团公司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六)其他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安排其他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项目3个。
9. 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立项依据:加强“纪审联动”,落实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净化全县招投标市场环境,服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全县招标投标管理,促进招标投标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关注2017年以来党政机关、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情况,重点关注2021年至2023年开展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落实、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合理性、评标过程规范性、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专项审计调查,8月底前完成。
10. 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情况专项审计(省定)。
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发挥独特优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23〕12号),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要通过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推动责任追究与党建、审计、巡察、干部管理等的协同联动,构建社有资产监督合力。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社有资源优化配置、资产规范管理、资金高效使用,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独特优势为目标,重点关注为农服务政策落实、财务收支及经营状况、重大投资和资源开发利用、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作、历史包袱风险化解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开展县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审计,县审计局农业农村社保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专项审计,6月底前完成。
11. 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立项依据: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安排进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重点关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基金管理使用和待遇发放、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经办服务管理、基金投资运营等情况。
组织方式:根据审计署具体部署要求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县审计局农业农村社保审计股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11月开始审计,2025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安徽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皖政办〔2014〕25号),对2024年组织实施的25个审计项目采取综合公告、结果通报等方式公开,其中对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8个项目进行综合公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资源环境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等17个项目,分类形成综合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级安排6个项目按上级规定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研究,做实“两型”审计。把研究型和对策型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项目立项、审计方向、审计重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促进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被审计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策分析,在实践中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全面客观揭示问题,科学合理提出意见,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审计建议精准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两个“完整、准确、全面”。坚持用政治眼光分析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实现。
(三)规范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加强审计取证单、底稿的复核,细化明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复核审理、业务会议审定、出具审计报告、上报综合报告等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应报经批准。要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外部延伸调查工作。综合法规股要及时跟进各项审计进展情况,强化督促通报,及时提醒。
(四)抓实审计整改,加强贯通协同。坚决扛起督促整改政治责任,科学精准地提出整改要求,把住整改销号关口,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清单,梳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统筹推进源头治理。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协同监督等方面深度协作,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
(五)严格依法依规,文明廉洁审计。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敬畏手中的权力,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依法定论、以理服人,客观公正作出评价。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加强协审机构和人员管理,靠前指挥,主动指导协调,积极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附件:1.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2.歙县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附件1: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xlsx
附件2:歙县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xlsx
中共歙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歙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歙县审计机关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 文印稿2.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10200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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