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信用持续向好,依据《安徽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市监发〔2018〕15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黄政办〔2023〕19号)等文件,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
2023年10月9日,歙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议,邀请了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等21个单位业务骨干参加会议。会议对《安徽省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市监发〔2018〕15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意见建议。2023年10月23日,歙县市场监管局采纳各部门提出意见后,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公文平台发文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10月27日,在歙县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11月3日,歙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征求企业意见座谈会,邀请了安徽艾克瑞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善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11月27日,歙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党组会会议,征求意见建议。12月6日,歙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最后再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后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