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潘明新 解读:《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发布主题:《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地点: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发布单位:
歙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发布人:
歙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潘明新
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30,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由
歙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潘明新作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起草背景
无偿献血是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公益事业,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自《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以来,推动了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转换,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
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于2022年12月27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我省无偿献血相关激励措施,以持续保障全省不断快速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
2023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3〕7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县卫生健康委结合歙县实际,参照市政府有关激励政策,起草了《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送审稿)。
二、政策依据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3〕7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3〕7号)要求,结合实际,县卫生健康委起草了《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同步在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为期30天网上征求意见。截止反馈期满,未收到征求意见。
5月18日,向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书面意见、建议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
5月29日,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后形成《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修订稿)。
6月13日,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报告,经审核后提出工作要求2条。
6月15日,召集天润发超市、徽三说饭店等相关企业召开征求意见会,并按照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送审稿)。
四、主要框架内容
《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送审稿)共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激励范围。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明确激励范围提出。
第二部分,激励措施。激励措施分为精神激励和政策激励。政策激励包含:1.在本县范围内可免费游览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鼓励非政府办旅游景区、风景区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3.在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资本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其他规划内停车位停车,享受专项优惠政策;4.可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鼓励民营医院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5.可享受县内部分餐饮企业消费优惠政策。鼓励县内其他餐饮企业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6.可享受县内部分商超消费优惠政策。鼓励县内其他商超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部分,办理程序。按照市政府文件申领程序执行。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包括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执行单位要优化流程,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激励政策。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县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公交、公园和旅游风景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三免”政策产生的费用由当地财政统筹,可以纳入有关单位的运营成本。
五、政策解读咨询
如对《歙县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仍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教股,咨询电话:0559-6522710。
联系人:姚磊(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