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机构职能
1、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产业政策和入园企业投资优惠政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协助有关乡镇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征地拆迁服务工作。
4、统一规划、审核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并协助住建规划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入园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配合协助国税、地税、财政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7、负责开发区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
8、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并协助县安监局、环保局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和执法工作。
9、协助做好开发区社区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工作。
10、负责开发区企业人才引进、培训、管理、开发工作,做好区内现有服务平台的指导、协调和跟踪问效工作。
11、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
12、制定开发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范并负责实施。
13、负责开发区内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作。
14、协助管理循环经济园区工作。
15、承担县委、县政府授权管理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增设内设机构党群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中“党务、统战、群团”等职责调整划入党群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的“纪检、监察”职责调整至纪监工委。相关职责划转后将党政综合办公室更名为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承担的人才及招商工作相关服务职责调整至县开发区招商中心,不再挂“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的有关劳动就业职责调整至社会事业局。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环保和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
(三)办公地址
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3-4-5楼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6527122
(六)负责人
王坤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七)网站地址
http://www.ahshx.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306?type=2&nav=0
(八)办公邮箱
(九)邮政编码
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