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一、制定背景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及矿区生态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高歙县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由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制定了《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制定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0〕499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0〕65号)要求,根据《黄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歙县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坚持生态优先,深化矿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原则,结合歙县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开发利用现状以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产业政策,编制《规划》。
三、制定过程
2022年6月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6月8日在歙县人民政府及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书面征求县发改委、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徽投集团和28个乡镇政府意见,共收到反馈38份,其中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徽投集团、三阳镇政府共提出意见建议11条,除县财政局未反馈外,其余均无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共采纳6条,未采纳5条。
2022年6月25日,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黄山市组织有关专家对《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技术性审查,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报批稿。2022年11月,县政府行文提请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2023年2月2日市局通过审查并复函。2023年3月通过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审查。
2023年3月25日,经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框架
(一)规划的主要指标
1、矿产资源勘查:预期目标年(2025年,为期间指标)新增矿泉水500立方米/日;建筑石料3750万吨矿石。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数量基准年(2020年)12家,预期目标年(2025年,为年度指标)13家;大中型矿山比例基准年50%,预期目标年60%;开采总量基准年39万吨,预期目标年271万吨。
(二)衔接落实省、市级矿产规划
1、落实重点勘查区和勘查区块设置
(1)徽州区潜口-歙县溪头矿泉水重点勘查区,坐落在歙县富堨镇许村镇上丰乡桂林镇溪头镇,面积158.2 km2 ,新设歙县溪头桃源矿泉水、歙县许村下蒲田至环泉村矿泉水、歙县凤凰村矿泉水3个勘查规划区块,拟新设3个勘查项目。
(2)休宁金矿重点勘查区,坐落在歙县石门乡狮石乡绍濂乡长陔乡王村镇,面积105.2 km2 ,已设2个勘查项目。
2、落实市级规划重点开采区块设置
歙县伏川蛇纹岩重点开采区,坐落在歙县北岸镇,面积7.4 km2,开采主要矿种是蛇纹岩、建筑石料用玄武岩,已设采矿权3个,拟现有采矿权调整优化,新设3个采矿权。
3、落实市级规划砂石矿产集中开采区设置
歙县丰口—溪头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坐落在歙县桂林镇溪头镇富堨镇郑村镇,面积1.0 km2,开采主要矿种是建筑石料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瓦用粘土,已设2个石料矿采矿权,拟现有采矿权调整优化,新设4个采矿权。
4、落实市级规划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1)歙县溪头大谷运砚石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溪头镇,开采主要矿种是砚石,面积1.4 km2。
(2)安徽省歙县伏塘坑蛇纹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北岸镇,开采主要矿种是蛇纹岩,面积0.3 km2。
(3)歙县伏川蛇纹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北岸镇,开采主要矿种是蛇纹岩,面积0.3 km2。
(4)歙县狮石结竹营地热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狮石乡,开采主要矿种是地热,面积1.6 km2。
(三)划定县级砂石类资源开采规划区块
1、歙县来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桂林镇,拟现有采矿权调整优化,开采主矿种是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5 km2。
2、歙县东北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桂林镇,拟现有采矿权调整优化,开采主矿种是建筑石料用灰岩,面积0.2 km2。
3、歙县丰口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富堨镇,拟新设,开采主要矿种是建筑用花岗岩,面积0.1 km2。
4、歙县伏川玄武岩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北岸镇,拟现有采矿权调整优化,开采主要矿种是建筑用玄武岩,面积0.4 km2。
5、歙县九屋岭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坐落在歙县郑村镇,拟新设,开采主要矿种是建筑用砂岩,面积0.2 km2。
(四)附则。规划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附图、附表、数据库,由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是做好《规划》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规划实施,全面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
六、关键词解释
重点勘查区: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成矿条件有利和找矿前景良好的地区,包括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划定的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的区域。
重点开采区:以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所划定的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本地区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砂石土集中开采区:为促进砂石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优化开采布局,划定的在空间上集中开采砂石资源的地区。
规划区块: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勘查程度、储量规模、开发利用现状、经济技术条件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划分出的指导探矿权、采矿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
七、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矿股,联系人:梅广木,咨询电话:0559-651839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