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程剑飞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程剑飞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江焘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程忠华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方一超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方新辉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职务;
潘伟同志的县投资促进局长职务;
程剑飞同志的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程忠华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