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 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 —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 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则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
一、国民经济发展概况 2
二、矿业经济地位与作用 2
第二节 矿产资源现状 3
一、矿产资源概况 3
二、矿产资源主要特点 3
三、“十三五”成效及不足 3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6
一、面临的形势 6
二、矿产资源管理新要求 7
第二章 总体要求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规划目标 9
一、2025年规划期目标 9
二、2035年远景目标 10
第四节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 11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4
第一节 资源开发重点发展区域 14
一、歙县伏川蛇纹石重点开采区 14
二、歙县丰口—溪头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15
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 16
第四节 开采规划区块 17
第四章 矿业高质量发展 18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19
第二节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19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20
第五章 保障措施 21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21
第二节 强化实施管理 21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22
第四节 加强监督管理 23
附则 23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确保“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 法规,依照《黄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歙县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 求,结合县内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编制《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歙县落实、细化市级规划部署及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 理职责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
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目标年2025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歙县全域。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歙县,古名歙州,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地 处东经118°15'~118°53',北纬29°30'~30°7',北倚黄山,东邻杭州, 南接千岛湖,面积2122平方公里,下辖15个镇、13个乡。截至2020年底,全县总人口47.27万人。
一 、国民经济发展概况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 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县经济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保持平稳较快 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跨过200亿元台阶,年均增长6.6%,人均地区生 产总值4.2万元、年均增长6.8%,位居全省县域中上水平;财政收入18.8亿元,年均增长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亿元,年均增长9%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9%。“十三五”期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3356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17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分别达8.7%和9.25%。
二、 矿业经济地位与作用
“十三五”期间采矿业总体平稳增长,矿山数由2015年的15家压 减至2020年的12家,下降了20%。2020年开采矿石总量39万吨、 产值6978.8万元,较2015年的34.10万吨、1096万元,分别增长10.73%、536.75%。采矿业产值0.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51.92亿元的1.35%。
第 二 节 矿产资源现状
一 、矿产资源概况
歙县已发现矿产17种(含2种共伴生矿种),矿产地合计24处。 其中:能源矿产1种,石煤2处;金属矿产8种,矿产地8处(含共 生矿区2处,包括砂金1处,铜矿1处,钨矿1处,钼矿1处,磷钇 矿1处,铬矿1处,共生锆石1处,共生镍矿1处);非金属矿产7 种13处(其中硫铁矿3处、普通萤石3处、熔剂用蛇纹岩1处、熔 炼水晶1处、建筑用灰岩2处、建筑用玄武岩1处、砚石2处);水气矿产1种,矿泉水1处。资源储量规模:大型矿床3处、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6处、小型以下矿产地13处。
二 、矿产资源主要特点
矿种优势明显。 蛇纹岩矿为国内优势矿种,砚石矿为歙县特色优 势矿种。蛇纹岩矿大型矿床1处,查明矿石资源量10.6亿吨。蛇纹 岩矿资源量占全省总量的90%、全国的11%。砚石矿资源丰富,查明砚石矿资源量360万吨。产地分布相对集中。 蛇纹岩矿集中在歙县伏川地区,砚石矿主要 分布在歙县北西部大谷运一带;萤石矿、钨钼矿主要分布在歙县东南部;矿泉水远景区分布在许村岩体及周边。
三、“十三五”成效及不足
(一)“十三五”成效
基础地质工作稳步推进。 基础地质累计完成1:50000区域地质调查1幅,以及休宁县-歙县金多金属矿整装勘查区关键基础地质研究 系列项目、皖江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黄山市城市地质综合调查、安 徽省黄山市地质旅游资源调查(含歙县区域)等项目,提高了歙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矿产资源保障有力。 年开采矿石39万吨,其中熔剂用蛇纹岩矿 石量10万吨、建筑石料矿29万吨,保障了歙县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需求。投入固体矿产勘查资金270万元,新发现砚石矿产地1处,新增备案砚石矿石资源量360万吨。矿山规模结构不断优化。在册矿山12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50%。实现了矿山总数控制在13家以内的目标,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超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实施历史遗留矿 山地质环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11个,治理面积41公顷,其中新增耕 地16公顷。生产矿山治理面积10公顷。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详见专栏一)矿业绿色发展稳步推进。 强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黄山市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5年)》,探索创建典型示范, 坚持因地制宜,不断积累经验,歙县已有1家矿山纳入黄山市绿色矿山名录 。
专栏一歙县上轮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
||||||
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期末 目标 |
2020年 实际指标 |
指标属性 |
|
矿业 经济 |
矿业产值 |
采矿业产值 |
万元 |
5000 |
6979 |
预期性 |
矿业经济规模 比重 |
% |
10 |
0.4 |
预期性 |
矿产 资源 调查 评价 与矿 产勘 查 |
地质调查 |
1:5万区域地 质矿产调查 |
项 |
1 |
1 |
预期性 |
新增矿产地 |
新发现砚石矿 矿产地 |
处 |
1 |
1 |
预期性 |
|
主要矿种新 增资源储量 |
砚石矿 |
万吨 |
20 |
360 |
预期性 |
|
矿产 资源 开发 利用 |
矿石开采总 量 |
矿石开采总量 |
万吨 |
100 |
39 |
预期性 |
主要矿种矿 石总量调控 指标 |
建筑用石料矿 铜矿石 蛇纹岩矿石 砚石矿 普通萤石 |
万方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
30 2 20 1 1.4 |
29 0 10 0 0 |
预期性 |
|
类型 |
指标名称 |
单位 |
规划期末 目标 |
2020年 实际指标 |
指标属性 |
|
矿业 转型 升级 与绿 色矿 业发 展 |
矿山总数 |
|
家 |
13 |
12 |
约束性 |
大中型矿山 比例 |
|
% |
60 |
50 |
约束性 |
|
主要矿种矿 山“三率”达 标率 |
建筑石料 |
% |
|
100 |
约束性 |
|
绿色矿山 |
矿山绿色矿山 达标率 |
% |
20 |
18 |
预期性 |
|
矿山 地质 环境 恢复 治理 |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面积 |
公顷 |
16 |
41 |
约束性 |
|
生产矿山治理面积 |
公顷 |
18 |
10 |
约束性 |
||
矿山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 |
5 |
16 |
约束性 |
(二)上轮规划实施中的不足
矿产资源勘查。 一方面,受矿业市场的影响,勘查投入不足,勘查成果不佳;另一方面,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优化调整一直未能确定,勘查许可证延续不能及时办结,也严重影响勘查项目开展工作。开发利用程度不高。 特色矿产砚石矿未开发,优势矿产蛇纹岩矿 开发利用规模小,有色金属和萤石矿山企业大多处于停产状态,资源 开发利用率不高。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品供给缺口较大;传承徽派建筑及保护所需砖瓦用粘土矿无矿山供给。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矿山“二合一 ”方案执行力度有待提高,边开 采边治理尚存不足,与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 形势与要求
一、面临的形势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 加速大变局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不确 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歙县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在新的发展阶段、新的历史方位,歙县发展诸多机遇加速孕育。 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加速崛起,“融杭接沪”的突破口已经打开并取 得积极进展,有利于歙县在新一轮开放和区域合作中获取发展动能; 随着大交通历史性改善,高铁高速等重大项目的推进,歙县与长三角、 京津冀、珠三角的时空距离大大拉近,便捷的交通条件与歙县的好山好水深度结合,必将把歙县发展推向新高度。
歙县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歙县矿产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使命要求。
二、 矿产资源管理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矿产资源发展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新格局, 服务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 的文化旅游目的地重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矿产 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矿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注重社会和谐与生态效益,积极推进矿业领域高质量发展。
1. 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战略。 发挥地勘工 作的基础先行作用,加大域内找矿力度,努力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预计全县普通萤石年需求量8万吨矿石,保障程度较高。
2.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进一步增 强建筑用石料等砂石类矿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能力;加强蛇纹岩 等优势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为镁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业提供资源保障。预计全县砂石矿、蛇纹岩矿等年均需求量分别在150万吨和100 万吨左右,粘土矿需求量约20万吨。砂石矿保有资源量达不到开采 规模和服务年限要求,保障程度低;蛇纹岩矿保有资源量大,资源保 障程度高。歙县是徽文化展示中心,徽派建筑是徽文化重要元素。虽 利用交通、市政建设工程剥离,缓减砖瓦用粘土矿资源保障压力,但 砖瓦用粘土矿无采矿权,不能满足传承徽派建筑及保护工程需求,砖瓦用粘土矿资源保障程度低。
3.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 全面落 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分区。推进绿色发展,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内在动力,推动矿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 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 的目标要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 ”职责,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矿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化资源合理利用与 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 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区和一流文化旅游目的地,为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赋能助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深化矿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 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整 体管控要求。加快健全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突出资源节约与高效 利用;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全过程绿色管控,提升歙县矿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坚持规划定位,强化资源保障能力。 立足歙县实际,围绕国家发 展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歙县需求,细化落实上级规划目标任务,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强化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发展模式, 规范勘查开发秩序。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坚持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 观,降低资源消耗强度,着力转变开发利用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开 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矿业经济提质增效,全面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构建资源循环性产业体系。
第三节 规划目标
紧紧围绕歙县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 管理中心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地质工作质量,提升地质服务水平。 做好上级规划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歙县优势矿产资源保障程度; 促进矿业绿色发展,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协调优化,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一、2025年规划期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需求的保障能力。应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全面细化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要求。推进矿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提高大型建筑石料矿山资源供应能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进一 步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规划目标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二类共10项(详见专栏二)。
专栏二:歙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基准年 (2020) |
目标年 (2025) |
指标 属性 |
|
矿产资 源勘查 |
新增 资源量 |
矿泉水 |
立方米/日 |
/ |
500 |
预期性 |
建筑石料 |
矿石万吨 |
500 |
3750 |
|||
矿产资 源开发 利用 |
矿山数量 |
个 |
12 |
13 |
预期性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50 |
60 |
预期性 |
||
开采总量 |
万吨 |
39 |
271 |
预期性 |
||
年开采 量 |
铜矿 |
矿石万吨/年 |
1 |
2 |
预期性 |
|
萤石矿 |
矿石万吨/年 |
/ |
10 |
|||
蛇纹石 |
矿石万吨/年 |
10 |
100 |
|||
矿泉水 |
矿石万吨/年 |
0.1 |
9 |
|||
砂石矿 |
矿石万吨/年 |
29 |
150 |
|||
注:矿产资源勘查目标年为期间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年为年度指标。 |
二、2035年远景目标
1.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继续加强县域内重要成矿远景区基础地 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实现金、钨、钼、萤石等找矿较大突破;争取矿泉水勘查开发利用取得突破。
2.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规范矿业权市场。加强商业性地质 矿产勘查,稳步提高歙县优势特色矿产的资源量,可供性程度进一步 提高。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矿业布局更趋合理,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高。
3. 进一步有效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与歙县国 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适应。强化蛇纹石矿的综合开发, 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高效和循环利用水平。矿产品开采总量保持稳步增长,矿业产值持续增加。
第四节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
为加强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以及区内优势潜力资源的勘查开发 利用工作,提高满足歙县经济发展需要的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权限要求,全面落实黄山市矿产资源规划在本县的部署。落实上级规划重点勘查区。 落实黄山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的2 个重点勘查区,总面积263.4平方千米。涉及金、矿泉水等矿种(详见专栏三)。
专栏三:重点勘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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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重点勘查区名称 |
所在 行政区 |
面积 (km²) |
主要 矿种 |
已设探 矿权数 量 |
拟新设 探矿权 数量 |
备注 |
KZ01 |
徽州区潜口-歙县溪头矿 泉水重点勘查区 (歙县部分) |
富竭镇 许村镇 上丰乡 桂林镇 溪头镇 |
158.2 |
矿泉水 |
0 |
3 |
|
KZ02 |
休宁金矿重点勘查区 (歙县部分) |
石门乡 狮石乡 绍濂乡 长陔乡 王村镇 |
105.2 |
金 |
2 |
0 |
|
重点勘查区内,优先安排战略性矿产、市内优势矿产和大中型矿山深部和近外围资源勘查项目,优先投放探矿权;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引导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鼓励整体勘查,实施综合勘 查、综合评价,及时汇交地质资料;整合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加大资 金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形成多元多渠道勘查投入机制,促进找矿重大突破。落实上级规划勘查规划区块设置。落实黄山市级勘查规划区块3个,面积57.2平方千米(详见专栏四)。
专栏四:勘查规划区块设置 |
||||||
编号 |
区块名称 |
勘查 主矿种 |
面积 (km²) |
拟新设探矿权 勘查阶段 |
投放 时序 |
备注 |
KQ01 |
歙县溪头桃源矿泉水勘查规 划区块 |
矿泉水 |
11.6 |
普查 |
2023 |
|
KQ02 |
歙县许村下蒲田至环泉村矿 泉水勘查规划区块 |
矿泉水 |
26.3 |
普查 |
2023 |
|
KQ03 |
歙县凤凰村矿泉水勘查规划 区块 |
矿泉水 |
19.3 |
普查 |
2023 |
|
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以探矿权新立为主,每个勘查规划区块原 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探矿权。投放探矿权时,应以批复的勘查规划区块 为依据,且需符合规划准入条件。采矿权人申请采矿权深部或上部设置探矿权的情形,原则上视同符合规划。落实市级规划重点开采区块设置。落实黄山市级规划重点开采区1个,面积7.4平方千米(详见专栏五)。
专栏五:重点开采区 |
|||||||
编号 |
名称 |
所在行 政区 |
面积 (km²) |
主要矿种 |
已设采 矿权数 量 |
拟新设 采矿权 数量 |
备注 |
CZ01 |
歙县伏川蛇纹岩重点 开采区 |
北岸镇 |
7.4 |
蛇纹岩;建 筑石料用 玄武岩 |
3 |
3 |
现有采 矿权调 整优化 |
重点开采区内,优先投放采矿权;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 动,促进大中型矿产地综合勘查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监督与保护,严 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依法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优化产 业结构;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矿山企业集中,优先保障大中型矿山改扩 建过程中的合理用矿、用地等需求,实现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引导建立创新开发模式的矿产资源开发基地。落实市级规划砂石矿产集中开采区设置。 落实黄山市级规划砂石矿产集中开采区1个,面积1.0平方千米(详见专栏六)。
专栏六:建筑石料矿集中开采区 |
|||||||
编号 |
名称 |
所在行 政区 |
面积 (km²) |
主要矿种 |
已设采矿 权数量 |
拟新设采 矿权数量 |
备注 |
CS01 |
歙县丰口—溪头 建筑石料集中开 采区 |
桂林镇 溪头镇 富竭镇 郑村镇 |
1.0 |
建筑石料 用花岗岩、 建筑石料 用灰岩、砖 瓦用粘土 |
2 |
4 |
现有采矿权 调整优化范 围 |
严格矿业权准入。 实行集中开采区和最低开采规模“双控”管理, 已有及新立普通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原则上均应分布在集中开采区内,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原则上资源储量规模应达到1000万吨以上。落实市级规划的开采规划区块设置。落实黄山市级规划划定的开 采规划区块在歙县区域内划定的4个市级开采规划区块(详见专栏七),总面积3.6平方千米。
专栏七: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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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区块名称 |
开采主矿种 |
涉及开采总 量控制矿种 |
面积 (km²) |
投放时序 |
备注 |
CQ0 1 |
歙县溪头大谷运砚 石矿开采规划区块 |
砚石 |
否 |
1.4 |
2025 |
落实市规划 |
CQ0 2 |
安徽省歙县伏塘坑 蛇纹岩矿开采规划 区块 |
蛇纹岩 |
否 |
0.3 |
2023 |
落实市规划 |
CQ0 3 |
歙县伏川蛇纹岩矿 开采规划区块 |
蛇纹岩 |
否 |
0.3 |
2023 |
落实市规划 |
CQ0 4 |
歙县狮石结竹营地 热开采规划区块 |
地热 |
否 |
1.6 |
2025 |
落实市规划 |
第三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资源开发重点发展区域
依据矿产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区域化布置、集群化 发展”的产业集群战略,结合歙县“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 景目标”的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和现矿产资源相关产业空间布局,落实市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及相关产业发展重点区域。
一、歙县伏川蛇纹石重点开采区
歙县伏川蛇纹岩矿位于北岸镇,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运输、矿山 开采、物流、基础设施等较齐备,蛇纹岩矿是歙县优势矿产,其矿石 资源储量10.58亿吨,资源保证程度高。随着矿产品用途不断扩大,如 炼钢熔剂、钙镁磷肥,还可提炼镍、镁和制备镍电池等,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根据市级规划设立“歙县伏川蛇纹石重点开采区”,该区现有3个 采矿权,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间拟调整设立2个熔剂用蛇纹岩矿和1个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采矿权。蛇纹岩矿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成初加工和深加工相配套的生 产加工体系,通过技术攻关和引进生产技术设备,对其中的共伴生元素镁、镍综合利用,提高矿产开发的附加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二、歙县丰口—溪头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该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石料用灰岩矿资源丰富,区内富竭镇、 桂林镇和溪头镇矿山建设基础较好。该区交通运输、矿山开采、物流、 基础设施等较齐备,资源保证程度高,为歙县建筑石料矿的集中开采区。歙县郑村镇九屋岭砖瓦用砂岩(粘土)矿资源丰富,交通便捷,为 保障徽派建筑传承和保护工程需求,规范开发利用秩序,规划拟设“歙县九屋岭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落实市级规划设立“歙县丰口—溪头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该区现有2个采矿权,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期间拟调整设立4个采矿权。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要加强矿山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第二节 开发利用调控
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
第四节 开采规划区块
根据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和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结合国土空 间管控要求,在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4个的基础上,划定县级砂石类资源开采规划区块5个,共9个(详见专栏八)。
专栏八: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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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区块名称 |
开采 主矿种 |
涉及开采总 量控制矿种 |
面积 (km²) |
投放时序 |
备注 |
CQ01 |
歙县溪头大谷运砚石矿 |
砚石 |
否 |
1.4 |
2025 |
落实市规划 |
|
开采规划区块 |
|
|
|
|
|
CQ02 |
歙县来龙山建筑石料用 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
建筑石料 用灰岩 |
否 |
0.5 |
2023 |
现有采矿权 调整优化 |
CQ03 |
歙县东北坞建筑石料用 灰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
建筑石料 用灰岩 |
否 |
0.2 |
2023 |
现有采矿权 调整优化 |
CQ04 |
歙县丰口建筑用花岗岩 矿开采规划区块 |
建筑用花 岗岩 |
否 |
0.1 |
2023 |
|
CQ05 |
安徽省歙县伏塘坑蛇纹 岩矿开采规划区块 |
蛇纹岩 |
否 |
0.3 |
2023 |
落实市规划 |
CQ06 |
歙县伏川蛇纹岩矿开采 规划区块 |
蛇纹岩 |
否 |
0.3 |
2023 |
落实市规划 |
CQ07 |
歙县伏川玄武岩矿开采 规划区块 |
建筑用玄 武岩 |
否 |
0.4 |
2023 |
现有采矿权 调整优化 |
CQ08 |
歙县九屋岭砖瓦用砂岩 (粘土)矿开采规划区块 |
建筑用砂 岩 |
否 |
0.2 |
|
传承和保护 徽派建筑工 程需求,拟 设该区块。 |
CQ09 |
歙县狮石结竹营地热开 采规划区块 |
地下热水 |
否 |
1.6 |
2025 |
落实市规划 |
加强规划分区的空间管控。 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 和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矿业权,制定差别化退出方案,稳妥有序做好 评估、调整和退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 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处理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矿业权设置。
引导资源合理配置。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 公平竞争的矿业权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按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床 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划定开采规划区块,明确准入条件和出让时序安排,引导资源规模开发。
第四章 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企业主体、第三方评估、 社会监督、政策扶持”的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企 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合力,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促进绿色矿山建设。依据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和规范实施 绿色矿山创建,按照“资源型、环保型、效益型、安全型”的现代化矿 山要求,突出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矿山特点积极引导创建绿色矿山。 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已有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构建绿色矿山标准体系以及绿色矿 山管理平台,形成“有进有出”的动态监督管理模式。部署开展绿色矿 山建设回头看、质量再提升行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 评估结果作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依据。鼓励现有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 积极建设绿色矿山。新设或改扩建矿山,必须建设绿色矿山。鼓励引导争创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
第二节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期内,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落实保护和 修复治理责任,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落实矿山主体责任。 生产矿山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 边治理”原则,矿山企业应当依据经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 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要强化对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方案评审程序, 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地质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或专项修复方案中相关工作部署及年度计划要求,计提和使用治理恢复基金,开展“边开采、边修复”工作。
完善激励惩戒机制。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加 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宏观监测和巡视监测。鼓励和支持引进、研究和 使用矿山生态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新技术和新模式,积极推进产学研深 度融合。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 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公众共同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监督机 制。将矿山生态恢复修复义务履责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提取、使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依照“双随机一公 开”要求,对矿业权人基金计提、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不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
促进矿产资源勘查有序发展。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商业性矿 产勘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壮大商业性勘查市场主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严格管控勘查活动。 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强化空间准入底线管理,严控与周边生态环境不相符的勘查活动。已 设勘查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范围的,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
稳步推进“净矿”出让。 积极稳妥开展砂石矿采矿权“净矿”出让试 点,加强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优化出让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结合地 质工作成果和市场主体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合理确定出让范围,探索矿业用地用林政策创新。
落实勘查开采监管体系。加强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绿色勘查。 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健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各类违法行为。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及时 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加强组 织领导,强力推进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
第二节 强化实施管理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对本级规划确定的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并与规划实施责任分工和目标考核衔接一致;要根据地质找矿新进展、经济社会形势新变化 和年度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对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结构、矿业权投放、 政府财政出资项目的重点方向和区域进行统筹安排和调整优化,服务找矿突破和矿业发展方向转变。
严格勘查开发项目审核。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会审 制度,依据规划严格审核勘查开发保护项目。严格落实规划分区管理 制度,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符合相关设置要求,方可投放矿 业权,确保整体勘查、规模开发。严格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开发利用 效率、矿山生态修复等规划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规划审核。
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调整 的有关规定,涉及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的必须按照 有关程序办理。其中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勘查开 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调整。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第四节 加强监督管理
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管控和自然资源督察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各部门 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 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加强规划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附 则
一、《规划》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附图、
附表、数据库。
二、 《规划》由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