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303-0003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通知,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3-02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爱卫办〔2023〕3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歙县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03 14:40 信息来源: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歙县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进一步降低我县病媒生物密度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首次复审,结合我实际,现将《歙县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32

  

             

歙县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降低我县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病媒传染病发病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民健康为目标,通过实行环境综合整治铲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孳生地、完善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科学合理开展药物消杀等,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四害”密度保持在控制水平C标准范围之内,确保城乡居民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

(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由爱卫办主任为组长、疾控中心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单位对责任区域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铲除四害孳生地,完善三防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指皮门帘、纱门纱窗、灭蝇灯、下水道防鼠隔栅、挡鼠板、防蝇罩等)。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已建设施的日常管理

县疾控中心根据日常监测及四害密度情况,指导对建成区毒站及捕蝇笼进行规范设置,并按要求、实际情况进行补给。毒饵站每月至少饱和投放一次更换过程中及时对毒饵站进行清洁处理、遗失的毒饵站和警示标识要及时增补。捕蝇笼4—10月视情况及时增补维护,对发现损坏、丢失的捕蝇笼要及时增补。

(三)集中开展全年四次“四害”消杀活动

四害消杀活动时间为4-10月。活动包括四害孳生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消杀、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1.环境卫生整治阶段

各单位继续深入组织开展责任区域(本单位、包保小区、包保路段)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各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落实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住建局负责督促各建筑工地各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文旅体局负责督促旅游景点、景区、网吧、歌舞厅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县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各经营性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机关工委、县文明办负责督促县直和驻歙各单位对单位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2.集中消杀阶段

县疾控中心根据监测情况制定防制工作计划,开展城区四害消杀工作。春秋季集中对城区蚊、蝇孳生地重点场所进行2次化学消杀,对垃圾中转站、环卫基地及死水积存处采取喷洒4.5%高效氯氰菊酯类等药物进行灭蚊、蝇;重点区域依据密度调查必要时加多次数足量喷洒,彻底杀灭蚊、蝇卵和幼虫;对道路两旁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六小单位( 小饭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冷饮)店、小旅店(浴池)、小理发(美容)店、小歌(舞)厅)、农贸市场、汽车站实施两次针对蟑螂和老鼠的药物杀灭工作。各单位安排专人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四害消杀工作。城区公园广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场所、垃圾桶(箱)四害消杀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各小区四害消杀工作由包保单位、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协调各小区物业配合;各建筑工地、河道水体四害消杀工作由县住建局配合;各学校、幼儿园四害消杀工作由县教育局配合;各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四害消杀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铁北站四害消杀工作由县交运局配合;各类宾馆、公共浴室、沐浴场所、游泳场(馆)等四害消杀工作由相关主管单位配合。

3.监督检查阶段

县爱卫办组织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四害消杀和重点场所四害”“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适时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1.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协调县疾控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徽城镇政府及所属社区(村)等有关单位协助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2.县疾控中心承担全年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并形成档案资料,指导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和病媒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监测所需设备和材料。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成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任务,根据要求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和完善三防基础设施建设。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面向社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增强居民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普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控方法,引导市民树立“防控病媒生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意识,鼓励市民提供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自觉参与除害防病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保障县城建成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设施、药品和维护所需经费。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安排经费,确保病媒生物防制”“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常态化管理经费落实,全面保证开展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规范资料收集。各单位在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时,及时报送信息及图片至县爱卫办电子邮箱sxcwb2018@126.com,同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作为爱卫工作资料留存备查

(五)加强督促指导县爱卫办要全程参与2023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督查通报,对行动不力延误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爱卫工作考评。

附件:歙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歙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1. 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本乡镇(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及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填平死水沟(凼)、铲除“四害”孳生地。

2. 配合所辖区范围除“四害”相关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四害”相关知识宣传。

责任

单位

         

1

县政府办

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并协助县卫生健康委(爱卫办)定期督查各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任务落实情况

2

县卫生健康委

(爱卫办)

1.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实施方案的制定;督促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公厕按要求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2.组织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各重点场所 “三防”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

县财政局

保障全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经费。

4

县市场监管局

1.督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及餐饮(含各类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填平死水沟(凼)、铲除“四害”孳生地。完善“四害”“三防”基础设施建设。

2.督促各农贸市场做到功能分区、标识醒目,市场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地面卫生整洁,垃圾入桶,台面干净清洁,尤其是水产品销售区,鱼鳞等垃圾要求入桶,污水排放要求通畅,垃圾集中储存和清运,使用加盖垃圾储存器,“四害”“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内公厕规范设置“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5

县城管执法

1.督促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基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完善重点地方“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铲除“四害”孳生地、填平死水沟(凼),站内环境卫生整洁。

2.建成区垃圾桶(箱)定时清洗;垃圾清运设施车容整洁,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

3.建成区公厕规范设置“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6

县科商经信局

督促商场、超市按要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重点场所(操作间、库房等)规范安装“三防”设施,特别是库房门必须有挡鼠板。直接入口食品规范设置防护措施,商场、超市内的公厕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7

县交通运输局

督促汽车站、火车站、高铁北站等单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 “四害”“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填平死水沟(凼)、铲除“四害”孳生地。

8

县住建局

房管中心

1. 督促建筑工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施工工地做到卫生整洁,无垃圾、无旱厕、无粪便积存,排水通畅,无蚊蝇孳生,材料分类摆放整齐,渣土车上路前须冲洗、行驶过程中不得抛洒泥土;公厕按要求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有食堂和宿舍的工地,在确保卫生整洁的基础上,做好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

2. 督促各物业小区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及重点地方“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填平死水沟(凼),铲除“四害”孳生地。小区内规范使用带盖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容器做到一日一清洗,垃圾日常日清。

9

县文旅体局

督促各景点、旅行社、网吧、KTV等场所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消除垃圾、粪便,疏通、清除积水,铲除“四害”孳生地、栖息场所,加强重点场所 “三防”设施建设;景区内公厕要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0

县教育局

1.督促学校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防病知识、除“四害”知识等相关知识宣传。

2.督促各学校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在学生宿舍区、食堂按要求规范安装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校(园)内公厕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1

县农业农村局

督促县屠宰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完善重点地方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按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屠宰场内公厕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2

县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

督促各粮食收购、储藏企业积极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本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消除垃圾、粪便,疏通、清除积水,铲除“四害”孳生地、栖息场所,加强重点场所 “三防”设施建设。公厕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虫、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3

县经济开发区

督促辖区内各企业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企业食堂按要求规范安装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厕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虫、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4

县总工会

负责督促窗口单位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及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填平死水沟(凼),铲除“四害”孳生地。公厕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虫、无蝇、无积粪、无尿碱。

15

各乡镇

加强镇管农贸市场(菜场)保洁,做到功能分区、标识醒目,重点部位“三防”基础设施完善,并按要求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市场内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地面干燥清洁,无明沟排水现象,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桶必须有盖),垃圾入桶,各摊位台面干净清洁,尤其是水产品销售区,鱼鳞等垃圾要求入桶,污水排放通畅,垃圾密闭储运,日产日清;农贸市场(菜场)内公厕按要求规范安装“三防”设施,达到无异味、无蛆、无蝇、无积粪、无尿碱。活禽销售和屠宰区相对独立,并落实清洗消毒和定期休市制度。指导各村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6

县疾控中心

制订“四害”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安排专业人员按规定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按监测情况合理建设除“四害”相关设施;全程督促城区第三方公司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开展情况,适时开展集中“四害”消杀,确保城区鼠、蚊、蝇、蟑等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7

县卫生监督所

督促宾馆、浴室、理发公共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完善 “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除“四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