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 10 项“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 4 月份在海南考察期间再次强调,要实施更多有温度的举措,落实更多暖民心的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较为集中、年内即能见效的民生实事,出台 10 项暖民心行动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2〕15 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办〔2022〕14 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根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直各相关单
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关键环节亲自把关。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其他部门要主动支持,协助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因地施策,拉升工作标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权益保障等问题,开展蹲点式、沉浸式调研,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落实落细各项暖民心政策,确保干一项、成一项。要对标对表,拉升工作标杆,项目推进上体
现歙县速度,利民小事上彰显歙县温度。要充分结合现有徽菜、徽文化、健身旅游等优势资源,打造一批歙县暖民心行动亮点,创出一批全省、全市叫得响、立得住的特色项目。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好事办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推进暖民心行动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定期检查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推动任务高效落实,切实把小事办实,实事办好,好事办快。
四、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实施质效。要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行动、支持行动、监督行动,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让群众参与检查、评判,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歙县县委办公室
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2 日
歙县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为核心,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市场主体调节的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2022 年,建成 3 个“三公里”就业服务圈,力争 40%的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到 2025 年 70%以上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开发 261 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40 个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返歙就业率逐年提升,开发 430 个公益性岗位,140 个临时性专项岗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3800 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1060 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80 人。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400 人次以上,年新增技能人才 1600 人,其中高技能人才 340 人。
三、重点举措
(一)社区三公里“乐业集市”行动
1.打造“三公里”服务平台。以社区、乡镇为服务区域,聚焦失业人员、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打造“三公里”就业圈,结合核酸采样点建设,打造就业圈宣传服务便民点。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帮助社区居民和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实体便捷掌握就业政策、岗位招聘信息等,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求职不出门、就在家门口”,达到“三公里”服务圈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工作目标。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加强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实体的用工岗位需求摸排,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等就业形式,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并及时将岗位信息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批发零
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拓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象。
3.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开发 430 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 年在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 140 个疫情防控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
间,由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更多就业转失业、未能外出务工就业、因疫等原因返乡劳动者提供更多临时性就业机会。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上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使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
(二)高校毕业生“筑巢引凤”行动
4.保障高校毕业生岗位供给。支持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持续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 261 个,确保不少于 105 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 年开发 140 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安排
未就业毕业生开展 3-6 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按计划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
5.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将在县内求职的省内外毕业生全部纳入服务范围,主动联系,落实为每人提供 1 次职业指导、3 次岗位推荐、1 次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供给,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市外大中专毕业生招引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聚焦青年人才集聚,将全日制本科、大专等青年人才纳入《歙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范围,高标准优化人才服务,落实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切实增强人才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返乡群体“就业无忧”行动
6.开展返乡农民工本地就业“1311”行动。开展农民工返乡情况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就业情况,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畅通就业求助渠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为每一位返乡农民工积极落实 1 次上门联系,为每一
位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 1 次职业指导,定期精准推送不少于3 个就业岗位信息,落实 1 个培训项目,坚持县内就业和转移就业相结合,引导返乡在乡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7.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
更多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四)企业用工保障“三强二优”行动
8.强化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健全重点骨干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强化人社服务专班机制,组建驻企服务用工要素保障专班,定期开展集中走访企业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重点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时做好招用工服务,为企业招引创造良好用工环境。
9.强化人力资源劳务对接服务。持续开展企业招工“定制服务”,积极同省内外劳动力富余地区建立对接合作机制,通过建立劳动力资源协作关系,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依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量,组织本地企业赴省内外劳动力富余地区举办招聘会。
10.强化岗位供需有效匹配服务。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黄山分站、微信小程序“邻工集市”、商会、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加强企业岗位招聘、劳动者求职信息动态更新及就业政策发布,开展直播带岗等活动,强化后台数据精准匹配、信息推送,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与劳动者就业需求紧密契合,让劳动者求职更
加方便快捷、企业用工更加精准高效。
11.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服务。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 3000 人次以上。加大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培养计划落实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完善企业技能人才
评价制度,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员工职称技能登记。
12.优化援企稳岗政策兑现服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规范开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免报直发”模式,并将返还比例提高至 90%,持续落实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五)就业服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
13.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积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拓展全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规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开展清理整治人力资
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14.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就业观宣传,努力营造崇尚劳动、积极就业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常态化举办“2+N”特色招聘会。举办好
“迎客松”创新创意创业大赛上海分站赛,围绕大赛项目落地,持续加大跟踪帮扶力度,对大赛项目落地我县,实现成果转化的,积极落实奖励政策。健全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规模性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困难行业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培训留工稳岗。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开展县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对认定的县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 6000元的标准从财政资金给予奖补。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和岗位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四)校企定制培养一次性就业补助。对与县内定制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8 个月以上的市内本科院校、高职、中专毕业生,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分别给予学生本人 10000 元、5000 元、3000 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五)市外大中专毕业生招引一次性就业奖补。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 5 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对在我县首次就业,且与县内定制企业签订 3 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8 个月的分别给予学生本人 10000 元、5000 元、3000 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 3000 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七)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支持毕业前 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 16-24 岁失业青年等,到企业参加 3-12 个月的就业见习,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 1400 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补助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 100 元。
(八)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对从县域外新引进到我县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歙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人才,按照其薪酬、贡献等,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在我县新兴产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歙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按照其薪酬、贡献等发放生活补贴。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迎客松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强县的若干举措》执行。
(九)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歙县“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提升徽菜师傅职业技能水平,优化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服务,突出徽菜发源地优势,增强徽菜品牌产业影响力,将徽菜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创新“徽菜师傅+旅游”模式,打造徽菜美食文化特色“名片”, 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为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具体任务。力争到 2025 年,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 320 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低于 230 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不低于 30%;建成 10 个县级“徽厨”技能大师工作室并积极推荐申报市级“徽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成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1 条,推出县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3 条,打造市级特色美食村 5 个、县级特色美食村 8 个;申报市级美食创业孵化街区 4个;新增徽菜连锁企业 1 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 3 家,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徽菜等餐饮企业就业 800 人。赴市外开展“徽菜名厨名店进社(街)区”活动 4 次,结合旅游推介会外出开展“新徽菜·名徽厨”推介活动 6 次。2022 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 50 人次,评选首批 5 名县级“徽菜名厨”,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 1 家;2023 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 90 人次,每年评选认定 5 名县级“徽菜名厨”。2023 年、2025 年各开发黄山特色徽菜制作标准 1 项。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徽菜师傅培育行动
1.开展精准有效的技能培训。面向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从事徽菜餐饮服务;面向餐饮企业在职徽菜师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高现有徽菜师傅技能等级水平。发掘地域名特小吃资源,推荐皖南花猪红烧肉、长陔三宝等具有本县地方特色的餐饮项目申报市级徽菜师傅培育项目名录。将徽州臭鳜鱼、徽州毛豆腐、徽州馃等市县特色餐饮项目作为我县徽菜师傅培育项目内容,依托定点培训单位和企业等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推动建立全县名特小吃产业“一县一品牌、一店一特色、一人一绝活”的餐饮行业新格局。
2. 打造开放有序的培训平台。依托定点培训单位和企业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在符合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等要求前提下,从各类徽菜美食店铺、餐饮商家及小吃摊点等市场经营主体,继续推荐申报一批定点培训单位进入市级徽厨定点培训机构名册,广泛开展徽菜技能培训。在我县徽菜制作、徽州小吃、徽州糕点等单位中择优评选一批县级徽厨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两年认定一次,每次不超过 5 个,按规定予以资金扶持,积极推荐申报建设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3. 开展县域特色徽菜标准开发和评价认定。积极开发制定县域内特色菜标准并申报市级特色菜标准名录。积极参与建立完善徽菜师傅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评价体系。鼓励培训合格人员参加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从业的徽菜师傅,可凭累计工龄申报相应职业
技能等级评价。组织县级“徽菜名厨”评选,依托知名徽菜餐饮企业等组织烹饪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技术能手”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二)实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1.搭建徽厨创业服务平台。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徽厨创业者创业能力。将徽厨创业者纳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范围,发行电子创业券,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将徽厨创业项目纳入县级创业创新大赛范围,为徽厨创业者搭建项目对接、展示平台。成立歙县徽菜行业工会,
搭建服务保障平台。举办徽州百工徽菜技能大赛、创建徽菜创新工作室,发挥平台引领、整合、服务功能。整合线上线下招聘渠道,强化徽厨创业企业用工服务。
2.激发徽厨市场主体活力。引导“老字号”徽菜餐饮店铺加快技术改造,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徽菜烹饪技艺,推进徽菜美食传承与健康饮食的有机统一。支持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地标性徽厨创业街区,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加大对街区内徽厨创业企业支持力度。支持徽厨创业企业与大型
商业综合体合作,打造室内徽厨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按规定予以奖补。
3.推动徽厨名企产业升级。总结推广我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深度挖掘本地具有历史文化渊源、代表性强的特色美食资源和品牌资源,扶持打造徽厨产业金字招牌,发展壮大一批徽厨领军企业。支持徽厨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构建“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餐饮门店”的生产
链、供应链,打造一批符合本地特色的美食名品连锁店,力争新增徽菜连锁店 1 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企业 3 家。
(三)实施“徽菜师傅+旅游”品牌文化提升行动
1.增强徽菜产业“软实力”。实施“春游江淮请您来·跟着美食游黄山”主题活动,引导游客出行,提升文旅消费水平;在县内 1家省级特色美食体验店(歙县披云山庄)、1 家省级特色美食村(渔梁社区),推广使用统一的徽菜文化品牌 LOGO,推出县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3 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1 条,打造县级
特色美食村 8 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5 个。支持符合条件的徽州名小吃制作技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培育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通过“寻味歙县随手拍”短视频征集令、特色美食评比等系列活动,大力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
2.拓展徽菜文化“传播力”。探索“徽菜+文旅”模式,开展徽菜名店名厨进社(街)区活动,实施“美食+摄影”“美食+自驾”“美食+研学”“美食+直播”主题宣传推广,推动“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徽菜行天下”“进景区、进饭店、进机关”,提升“非遗夜市”品质,借助自媒体平台,开展“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徽菜行天下”抖音直播宣传周活动等专题宣传。聘请美食品鉴家、厨艺大师为“徽菜美食推荐官”。深入推介徽菜师傅烹饪、制作技能技艺,讲好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故事,吸引更多歙县籍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学技、回乡创业。
3.扩大徽菜品牌“影响力”。依法依规开展十大徽菜名店创建活动。推出徽菜师傅宣传专题专栏,推广徽菜饮食文化。整合院校、协会、企业等各界资源,成立由知名学者、名师名厨、企业高管等组成的专家智库,积极开展徽菜研究、研发、研学等系列工作,推动徽菜研发创新。鼓励餐饮企业适应餐饮消费观念的变
化趋势,倡导健康饮食,研发新式徽菜、改良传统徽菜,在不影响口感的情况下努力做到“减盐、减油、减糖”。鼓励徽菜企业、徽菜名厨等参加全国美食品牌节会、中国徽菜名厨技艺传承大会、徽菜产业发展大会、展销、烹饪表演、比赛等交流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对于参加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参训人员最高 1200元/人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 800 元/人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 5000 元/人培训补贴。鼓励知名徽菜餐饮企业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
(二)强化创业帮扶。加大融资扶持力度,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等 10 类群体创办的徽厨创业项目,提供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 10 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徽厨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
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认定的徽厨美食名品连锁店龙头企业,根据龙头企业新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 1 个给予 5000 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对管理规范、场租优惠多、服务良好、带动就业明显的徽厨创业室内、室外街区,根据在创业街区初创企业数,在 3 年期内,每户每年给予 5000元孵化基地补贴。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按规定落实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促进吸纳就业。根据新返乡创业徽厨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2 万元。返乡创业徽厨企业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
次性 3000 元就业奖励。鼓励徽厨企业吸纳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困难群体就业,按照每人 30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规模化吸纳脱贫人口、退捕渔民、农村困难群体就业达到 20人、30 人、40 人以上的企业,分别再给予每户 10000 元、20000元、30000 元一次性奖励。
(四)助力品牌培育。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餐饮企业、食材销售企业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年度营业额首次达到 300 万元、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 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3 亿元以上的食材销售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达标后年度营业额满足更高标准的给予级差奖励。对新获评的市级特色美食村给予 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认定 10 名市级“徽菜名厨”,颁发荣誉证书,给予 5000元/人奖励。
歙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 年底,全县建成城市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0 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 4 个,16 个乡镇敬老院老年食堂对外开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 1 万人次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 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 1 万人次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市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 3 个,新增农村老年助餐点不少于 18 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 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具体措施
(一)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 10 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1.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依托现有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引导餐饮企业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3.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4.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社区(村)食堂对老年人开放。
5.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在满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
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各地动员失能、高龄等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集中供养。
6.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1.规范助餐服务。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 300 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助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老年营养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全部上墙公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
2.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运作成熟的运营商自带信息化平台连锁经营。以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探索采取以租代建+运营模式,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精准化。确实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应做到每餐登记,通过签字、记账方式准确记录就餐人次。
3.拓展服务内容。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鼓励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通过社会化运营提高自我造血能力。
4.培育服务品牌。支持规范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的餐饮企业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到 2023 年,全县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企业不少于 1 家。
5.加强日常监管。县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库。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要逐步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四)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
1.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合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乡镇社会工作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2.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助餐服务机构购买使用保温的“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
3.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助餐保障预案,主动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由助餐服务机构、第三方社会力量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保障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支持政策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整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种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新建的老年食堂、城市老年助餐点、农村老年助餐点,在省、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级按照每个 5 万元、3 万元、2 万元的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由县民政、财政部门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
给予适当补助。
(三)完善运营支持政策。根据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服务人次及运营情况,县民政局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等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同时对享受此政策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县民政局核实并确定清单,及
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
(四)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并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除,补助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确定。鼓励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
歙县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前,全县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二)阶段目标。2022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8%,达11张;县内两家二级综合医院单独设置口腔科。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2023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达12张; 歙县中医医院、5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2人,医护比达到1∶1。2025年底前,二级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达12张。全县牙椅总数达到83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20%以上。徽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25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县保健机构设置儿童口腔保健科,至少要有1名口腔执业医生或经过培训的儿科医生;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婚前、孕前、孕期和0-6岁儿童各期保健时进行宣传、咨询。依托县级口腔质控中心,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发挥县级口腔质控中心技术指导作用,依托公立医疗机构,探索建立县级牙病防治所和口腔卫生中心,构建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4.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加大医保支持力度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对标沪苏浙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执行市医保有关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种植体耗材成本。动态调整口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开展口腔医疗服务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和价格管理。
(三)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四)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构建二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五)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1.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依托生命健康产业“双招双引”平台,引进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加大招引力度,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通过简易程序招聘口腔医师,确保到2023年底招聘口腔医师不少于2名。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
2.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依托市口腔医院、市口腔卫生中心等优质资源,加大对县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市定培训目标任务数。依托县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市定培训目标任务数,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3.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2022年重点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7项适宜技术。2025年底前,配合开展省级数字化口腔远程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层面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发挥县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待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制定下发后,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我县方案,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22-2025年,积极争取市支持我县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建设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起,全县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歙县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 年,全县总托位数达 1670 个,千人口托位数达 4.6个,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其中,2022 年新增托位数40 个,2023 年新增托位数 40 个。到 2025 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4230 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 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其中,2022 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720 个,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2023 年新增公办学位 1980 个。到 2025 年,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其中,2022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建设普惠托育服务机构。2022-2025 年,全县建成 2 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建成 1 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到 2025年,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 1 个。
2.补齐配全小区托位。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 10 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 2025 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 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3.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民办幼儿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托育点。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4.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完善公办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落实省定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和规范。到 2025 年,实现不少于 30%
的幼儿园开设 2-3 岁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1.优化幼儿园布局。根据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及出生人口变化,结合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测算入园需求,优化区县普惠性幼儿园布局。2022 年规划新建练江新城幼儿园,改扩建潭渡幼儿园;2023 年规划新建问政小区配套幼儿园、印象徽州幼儿园、宾虹幼儿园,改扩建县示范幼儿园、王
村镇中心幼儿园,续建艾乐幼儿园;2024 年规划新建新洲配套幼儿园;2025 年规划新建富丰新城幼儿园、开发区二期幼儿园、园艺场幼儿园,改扩建吴川幼儿园。根据实际,落实省定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2.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学位。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2022 年预计增加 720 个学位,2023 年增加 1980 个学位,2024 年增加 270 个学位,2025 年增加 1260 个学位。2022-2025 年累计新增学位 4230个。加大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居住人口 3000 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 3 个班建制的幼儿园。
3.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吸引力。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1.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适应。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2.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财政补助政策。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 600 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及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普惠性托班,按照不低于 400 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 1 万元的补助进行补助。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 600 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 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 300 元/生·年标准补贴。
(二)明确收费政策。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市确定的收费管理形式实行收费,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政策。
(三)强化要素保障。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用电、用水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歙县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现结合实际制定歙县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 2022 年底,民生实事“15 分钟健身圈”建设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推进全县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全县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21 块,在练江沿岸、新洲公园、歙州公园新建全民健身步道 5 公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到 2023 年底,全面完成全县居住小区和行政村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和提升,以及未配建健身设施小区的配建工作,在县体育场周边、扬之河、富资河、练江两岸新建全民健身步道10 公里,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 2025 年,实现城市功能、体育元素、文化旅游等公共空间连点成线、互联互通,在徽杭古官道和新安江山水画廊南深线新建全民健身步道 15 公里,基本形成“城乡有统筹、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的全民健身新格局,全力打造运动之城。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1.制定“菜单”。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健身设施配建“菜单”,真正将群众喜欢的健身设施配置到群众身边,提高健身设施使用效益。
2.加快建设。摸排我县现有小区的健身设施建设状况,征求居民意见,对已建小区,按照“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原则,全面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因地制宜、见缝插针、科学布点。对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标准配建,并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维保。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和村服务体系,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高效使用。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规划引领。根据《安徽省健身步道建设内容和标准》,启动《歙县城区健身步道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城区公园、滨江沿线建设健身步道。
2.形成网络。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打通红绿灯阻隔,以新洲公园为中心,推动歙州公园、紫阳公园、张曙音乐广场等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逐步串起城市公共空间、历史文化节点、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居住片区、重要交通接驳点,连点成线,形成立体化步道网络,打造集交通、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
1.盘活可用资源。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等健身设施,并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衔接、嵌入配套城市。2022 年完成县体育场“口袋体育公园”建设和县体育馆 365 智能健身苑提升工作。2025 年完成县体育公园提升工程。
2.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鼓励歙县中学、新安中学等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力争 10%学校体育场地达标开放。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
1.强化健身培训。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的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太极拳、广场舞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 1-2项运动技能,每年培训不少于 0.5 万人次。引进田径名将吕秀芝,
成立吕秀芝体育俱乐部,探索体校融合,培养更多孩子们对体育的兴趣,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运动健身的热情。
2.丰富赛事活动。打造活力歙县全民健身“一县一品”特色品牌,举办好新安江山水画廊国家马拉松和南屏公开水域游泳赛等品牌赛事;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达标者颁发证书。常态化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市、县、社区(村)四级联赛,每年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 4 万人次。
3.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歙县融媒体中心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节目、栏目。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非标专项债,综合运用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每年安排 300 万专项资金用于快乐健身行动,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租期不超过20 年。
(三)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意见》,依法依规在税收、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办法、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歙县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基本建成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推动停车设施供给明显增加,“停车难”问题明显缓解。2022年,力争全县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4070 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
位 250 个以上;2023 年,力争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4070 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 250 个以上;到 2025 年,力争全县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 1.63 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 1000 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县政府承担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县住建局、县经开区管委会承担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落实责任,负责完善停车设施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突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重点,严格落实并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停车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力度。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 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不低于 1:1.1,新建配建停车泊位 1.42 万个以上。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 1.1-1.5 个车位配建;在公交枢纽站和高铁、汽车换乘站点,规划建设换乘(P+R)公共停车场,根据自驾游需求在
景区景点扩建停车场,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 400 个以上。
2. 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老旧小区等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 1100 个以上。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改建扩建公共停车泊位 250 个以上。
3. 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盘活共享停车泊位 100 个以上。
4. 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通行,在确保车行步行、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景区景点停车需要,新增停车泊位 250 个以上。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1. 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停车,加强停车引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提升停车周转率。积极引进具有核心技术和全产业链模式的停车企业。
2. 健全停车管理机制。完善城市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结合实际统筹出台城市停车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监管力度,引导居民合理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三)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
1. 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为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加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和景区景点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2. 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停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大力推进停车场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利用可再生能源充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建设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
(三)强化财政支持。积极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结合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绩效评价,对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采用财政贴息或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
(四)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在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进行报批和管理。
歙县放心家政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突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推进思路,到 2025 年,全县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1600 人次以上、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码(牌)”全面推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 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400 人次;提档升级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推行“一人一码(牌)”完成赋码(牌)100 个以上,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遴选 1 家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争创 1 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2名以上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2023 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 400人次;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完成赋码(牌)100 个以上,完善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办法;遴选 1 家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 名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争创 1 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2 名以上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2024-2025 年,继续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推行“一人一码(牌)”完成赋码(牌)200 个以上,每年遴选 1 家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 名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争创 1 家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2 名以上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提升人员素质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 2 年至少参加 1 次“回炉”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拓展职业学历教育。全县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的高职、中职院校保持稳定,高职和中职招生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
3.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共同研制有关标准、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4.打造产教融合基地。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打造一批政校企合作项目和家政培训基地。
5.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市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着力引育市场主体
1.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每年争取招引 1-2 户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到我县投资开设家政服务网点。落实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有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成效。发挥长三角家政服务联盟作用,支持与沪苏浙等地开展劳务交流合作。
2.扶强一批本土企业。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互联网+家政”方式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逐步突破“住家保姆 24 小时在岗模式”限制,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3.升级一批中介制企业。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开展一站式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实现劳务输出、家政培训、家政孵化+双创、行业交流等多项功能。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引导互联网企业规范运作并加强管理。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着力强化诚信建设
1.优化信用信息服务。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推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端口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
2.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基于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家政服务联合奖惩体系。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3.健全标准体系。鼓励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4.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再经第三方审核,系统对审核通过者自动生成二维码,实行“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人员上岗“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着力推进服务创新
1.引导创新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支持家政企业大力发展家政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鼓励发展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 500-800 元/人次的培训补贴。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 100%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 5 万元/家、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市级兑现)。对获得县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 1 万元/家、6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三)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探索推广契合家政企业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逐步推进家政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四)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歙县文明菜市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针对全县菜市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到 2025 年,全县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2022 年,按照市里制定的文明菜市工作措施,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 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新建菜市按照文明菜市要求建设。2023 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2024—2025 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要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
3.完善服务设施。督促城区合理设置菜市服务台、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 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乡镇菜市参照
执行。
(二)加强卫生保洁
1.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防止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2.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3.加强厕所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规范秩序管理
1.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2.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
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将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4.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5.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惩戒,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三、支持政策
(一)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2022 年至 2025 年对全县未达标菜市,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未达标城区菜市完善硬件设施;省按照改造投资额的 30%、最高可达 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市级按照改造投资额的 10%、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新建的不超过 20 万元)
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加强县级资金支持。县政府制定出台具体措施、支持政策,配合省、市级层面做好城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同时做好所有未达标乡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
(三)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地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歙县“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19084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13312 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 2021年的 10919 人达到 30003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20331 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建成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其中到 2022 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2151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1215 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13070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8234 人左右)。到 2023 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7376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6128 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20446人左右 (其中,线下学习 14362 人左右)。到 2024 年,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5931 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4215 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26377人左右 (其中,线下学习 18577 人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特色办学
1.盘活资源办学。整合盘活现有办公用房、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扩充办学容量。
2.扩容增量办学。依托现有的县老年大学和乡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
3.鼓励各方办学。利用歙县开放大学(筹)、安徽省行知学校、徽州师范等现有设施资源举办老年大学,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4.利用云端办学。发挥国家、省、市老年开放大学、歙县开放大学(筹)和各地学校远程教育、农村党员电教远程教育、文化馆(站)和互联网手机终端的云端优势,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丰富内涵,提质增效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依托歙县开放大学(筹)、县老年大学、县教师进修学校等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2.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制定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的省级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县老年大学对乡镇和村(社区)老年学校进行教学指导;基层老年学校要加强与县老年大学的联系,接受指导和工作检查,办成有地方特色等基层老年学校。
3.推进智慧教学建设。依托省、市、县三级开放大学优势,参照省级老年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和省级老年教育资源中心模式,以歙县开放大学(筹)为基础建立我县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
年人数字素养。
4.开展示范学校建设。指导各乡镇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创建国家、省、市级示范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建的公办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 20 万元、10 万元、3 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老年大学正常教学经费继续按照原办法给予保障;乡镇公办老年学校和村(社区)老年学校按照考核结果实
际情况予以保障。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依法依规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学校。
(三)强化师资保障。各中小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允许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将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各乡镇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