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303-00101 信息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3-09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3-03-09
生效日期: 2023-03-09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2023年3月9日上午9:00,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晓香作发布并答记者问 性: 有效

【新闻发布会第8场】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9 15:44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发布主题: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发布地点: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发布单位: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晓香

2023年3月9日上午9:00,我县在县政府二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晓香作发布并答记者问,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对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政府工作报告》“不失时机恢复和扩大消费”、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等部署要求,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以“提振消费信心”为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活动,目的在于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全民消费信心。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歙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议。围绕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安排部署2023年消费维权工作及“3·15”系列纪念活动。

(二)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加强市场监督检查,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农资、卷烟、家电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3·15”消费维权主题宣传。各成员单位结合消费维权年主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发布消费警示,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宣传消费维权成果,大造宣传舆论声势,使广大消费者感受到消费维权的强大力量,增强消费信心。

(四)举办“3·15”主题日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及宣传、咨询、投诉受理活动。3月15日,在徽州府衙广场,相关成员单位发布歙县2022年消费维权报告、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及宣传、咨询、投诉受理活动。

(五)开展消费教育普法行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普法。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条幅、出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日,营造浓厚的“3·15”节日氛围。

在此,真诚号召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通过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助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环节

主持人:感谢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胡晓香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请问一、我县2022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22年度,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投诉举报1963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投诉举报类型主要集中在质量投诉、预付式消费、合同类投诉三大类。2022年通过开展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强化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效能,有序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重点突出社会监督,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案件787起,案值34.56万元,罚没款191.21万元,全县消费环境不断改善,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开创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2023年,消费维权工作将围绕“提拔消费信心”年主题,(1)统筹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2)创新消费教育方式,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3)提升维权工作效能,助力打通难点堵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二: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如何维权?

主要有下面五种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