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县发改委解读:歙县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全力拼经济,奋战“开门红”,特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依据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3〕2号),2023年1月31日印发执行。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节后上班第一天(2023年1月28日)在市开门红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我委牵头起草了《歙县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开门红政策》)征求意见稿,1月28日-2月3日在发改委网站进行意见征集,未收到意见反馈;1月31日,发文征求各部门意见,31日下午召集县政府办、财政局、科商经信局等8个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到14条反馈意见,采纳12条。2月1日,根据市里正式出台的《开门红政策》,对我县《开门红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2月2日通过县委政法委稳评备案,2月3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
四、政策主要内容
《开门红政策》主要以市政策为基础,政策覆盖工业、物流、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和投资、消费、招工、融资等重点领域,并注重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中小微企业,力求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撬动产业发展,政策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务实管用。《开门红政策》共十二条具体政策,与市十条政策内容相比,共修改31处,新增4处,并增加了支持规上企业入库、全力做好为企服务两条政策,具体为:鼓励企业招工复产、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加快项目复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助力外贸企业拓市抢单、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支持规上企业入库、全力做好为企服务共12条政策。
五、下步安排
将结合我县实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申报办法)并推进政策落实。
六、主要名词解释
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绿色星级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星级评定标准的建筑;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七、解读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发改委综合股(咨询电话:0559-6517872,联系人:章宝树,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