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12-00044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2-27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2-27
生效日期: 2022-12-2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2〕3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鲜阳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2-27 17:49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李鲜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叶家斌同志任县公安局桂林森林派出所所长;

胡建平同志任县司法局徽城司法所所长;

姚辉同志任县司法局桂林司法所所长;

赵惠彬同志任县司法局郑村司法所所长;

潘忠卫同志任县司法局深渡司法所所长;

江功理同志任县司法局王村司法所所长;

余元豪同志任县司法局许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方晟同志任县司法局上丰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昌恒同志任县司法局三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丹同志任县司法局武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威同志任县司法局新溪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占玮琦同志任县司法局石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歆娴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郑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仕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岸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凌晖同志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鲍杜萍同志的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姚辉同志的县司法局许村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惠彬同志的县司法局王村司法所所长职务;

潘忠卫同志的县司法局上丰司法所所长职务;

姚秋生同志的县司法局深渡司法所所长职务;

江功理同志的县司法局郑村司法所所长职务;

叶家斌同志的县公安局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建华同志的县公安局桂林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龙华同志的县公安局王村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汪德谦同志的县公安局杞梓里派出所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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