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歙县县域“十四五”生态功能保护修复规划
一、起草背景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系统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新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和推进歙县全县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国家生态屏障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修规办[2021]1号)相关规定,县级政府需落实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要求,开展“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二、规划纲要编制过程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8月正式启动此次《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次《规划》的编制。2022年8月17日歙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相关单位开展歙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两规划一方案编制工作交流会,坚持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原则,向各单位收集材料。2022年10月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初稿编制,并于10月8日向乡镇、有关单位开展意见征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2022年10月23日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了歙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两规划一方案论证会,根据评审及公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2022年12月2日《规划》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发布实施。
三、规划编制基本原则及任务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倡导自然恢复理念,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过多干预,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综合考虑山水林田湖草沙各个要素,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河湖湿地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歙县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现状,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针对重点生态系统、生态脆弱区,优先布局重点修复工程。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护机制。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以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机制为典范,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创新多元化投入保护监管模式,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
《规划》的修复任务主要有:
一是生态功能空间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退化林草植被恢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重要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完善新安江生态廊道,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区域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功能,加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和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农业功能空间修复,开展农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施退化农用地生态修复。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三是城镇功能空间修复,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开发边界,优化开发格局,优化城镇水域空间格局,提高城市韧性,优化城区绿地空间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四、主要内容
《规划》采用章节结构,主要分为10章38小节。
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主要概括了此次《规划》介编制的由来、编制的政策以及基本的规划路线等。第二章介绍了歙县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的现状。第三、四章介绍了歙县现有的生态保护工作和生态现状存在的问题。第五、六章明确了此次《规划》的目标和修复任务,并根据任务进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第七章明确了生物多样性、水源、湿地等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以及各功能空间的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第八章明确投资估算,第九章介绍效益评价,第十章明确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完善技术等手段保障规划的实施。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年度实施、规划协同落实、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等机制,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行动化具体化。
六、关键词解释
生态功能保护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
七、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对《规划》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程军,咨询电话:0559-65129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