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歙县“十四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
一、起草背景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被列为重点治理目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加快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2〕30号)及相关规划编制要求和规范,完成歙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纲要编制过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的编制工作,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8月委托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此次《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8月17日开展歙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两规划一方案编制工作交流会,向各单位收集材料。在2022年10月完成初稿编制,10月8日向乡镇、有关单位开展意见征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征求意见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并于10月23日召开了歙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两规划一方案论证会,予以通过,根据评审及公示意见已修改完善。2022年12月2日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发布实施。
三、规划编制基本原则及特点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方面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地区自然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结合各区域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和环境质量现状,因地制宜调整区域农业产业布局。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规划》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指导思想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断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以期达到自然生态与社会经济系统间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规划》采用章节结构,主要分为8章31小节。
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指导思想、相关政策和依据等,第二章介绍了规划区域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基本现状,第三章着重分析了规划区域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第四章介绍了歙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第五、六章结合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农村生产行业的污染防治方案,确定本规划的重点工程,第七章明确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价,第八章介绍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完善技术等手段保障规划的实施。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规划》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年度实施、规划协同落实、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等机制,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行动化具体化。
六、关键词解释
农村面源污染是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农村禽畜粪便与生活垃圾等有机或无机物质,从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径流冲刷作用下,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湾)所引起的污染。
六、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对《规划》有不理解之处,请咨询歙县生态环境分局程军,咨询电话:0559-65129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