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秋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歙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控制病媒疾病传播,进一步提升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推进健康歙县建设,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活动为重点的秋季除“四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5日-11月30日
二、工作任务
(一)搞好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场所是除“四害”的治本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歙县2022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歙爱卫办〔2022〕2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的通知》(歙爱卫办〔2022〕21号)文件要求,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清除“四害”孳生场所,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行业主管单位督促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完善“三防”设施,扎实做好集中消杀工作,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医院、学校、商场、农贸市场、宾馆、车站、餐饮、食品加工和销售及垃圾处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常年落实杀灭措施。加强建筑拆迁工地、垃圾中转站、垃圾临时转运点、公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道(铁)路两侧、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下水道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及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做好除“四害”工作服务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开展除害防病知识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秋季除“四害”工作,翻盆倒罐,清理堆积杂物、废弃器皿和积水,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
(二)部门和单位已落实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的,应加强监管,督促专业公司实施统一时间的消杀处理,并做好消杀记录。对尚未落实专业消杀的单位,要根据《歙县2022年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歙爱卫办〔2022〕2号)的要求,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购置必要的消杀药械,完善相关资料及药物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制度的管理台账,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与集中灭“四害”工作。
(三)县疾控中心要加强除害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安全科学灭“四害”的技术指导,向市民群众普及除害防病意识、科学灭“四害”基本知识和方法。开展秋季除“四害”灭前灭后密度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和总结,将结果于2022年12月1日前上报县爱卫办。
请各单位在2022年12月5日前,将秋季除“四害”活动小结、图片报送县爱卫办。联系人:胡莹莹,联系电话6512478,邮箱:sxcwb2018@126.com。
歙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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