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12-00062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歙县县委编办 发布日期: 2022-12-07
生效日期: 2022-12-0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权责清单解读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委编办解读: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

作者:歙县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2-12-07 18:59 信息来源:歙县县委编办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126日,县政府印发了《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歙政202235号)及附件,现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就本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省委编办《关于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275号)和市委编办《关于衔接落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市权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黄编办〔202272号)有关规定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年度集中调整,参照省市级清单年度集中调整要求,由县级编办统筹部署推进,1215前按程序公布实施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三清单”2022年版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委编办统一部署,202297日,县委编办印发《关于衔接落实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县权责、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歙编办函〔202219号),并对县直相关部门、驻歙单位及各乡镇57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业务培训,全面部署衔接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经部门(单位)比对认领、调整规范,县委编办审核汇总、单位集体讨论、征求部门(乡镇)意见,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步骤和程序,历时三个月,完成了《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和三清单2022年版)年度集中调整。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把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开展县乡两级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框架下,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原则,对照省下发的《全省统一规范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调整本级清单,确保同一事项的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统一规范,并按程序公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

四、对象范围

本次《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和三清单2022年版)年度集中调整,覆盖各乡镇人民政府,歙县经济开发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歙有关单位和有关群众团体等。

五、主要内容

(一)编制《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层层向下覆盖,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县乡两级事项的要求,并比对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2022年版)》,编制歙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248,其中级事项245项,乡级事项6(含县乡共有3项)

(二)调整规范县级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三清单

1.县级政府权责清单。按照应领尽领、应调尽调的要求,编制了《歙县县级权责清单(2022年版)》,共列入县级政府权责清单3074项,其中行政许可242项,行政处罚2484项,行政强制101项,其他七类权力事项247

2.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按照中介服务清单做减法的原则,编制了《歙县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其中保留80项、规范21项。

3.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按照公共服务清单做加法原则,编制了《歙县县级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歙县乡镇公共服务清单(2022年版)》,列入县级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共1022项、列入乡镇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共183项。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县政府办要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二)统一规范清单公布。县政府办要会同县委编办等部门,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对各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公布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推动清单落地见效。县政府办要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三清单工作的指导、协同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七、名词解释

1.“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省各级各类清单要素(依据、种类、名称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形成以权责清单为主干、关联清单为支撑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2.“三清单是指县级权责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简称三清单

八、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委编办

  人:吕银杰

联系电话:0559-652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