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11-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1-21
生效日期: 2022-11-2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解读】县财政局解读: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

作者:歙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21 09:34 信息来源:歙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歙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办法》(歙发〔20123号)和《关于发展商务楼宇和总部经济实施意见(试行)》(歙发〔20124)出台十年来,对拉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工业增加值规模就业岗位新增财政收入起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随着国家财税政策的不断调整,新经济新业态逐渐增多,上述优惠政策已不能适应当前双招双引要求,为此我局按照县领导指示,根据《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黄政办〔202236号),着手起草了《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

二、政策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皖发〔20219号)、《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黄政办〔202236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415日县长例会会议要求,我局立即着手起草《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于5月中旬完成初稿,519日开展了第一轮征求意见,520日组织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科商经信局、发改委、徽城镇、组织部、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税务局、统计局、自规局、住建局等13家单位召开座谈会。根据反馈意见和座谈会上收集的建议,对扶持政策进行了修改,620日向部门单位和政务网上进行了第二轮征求意见,624日在开发区召开由榆皓电子、颖创科技、云基实业(运佳装饰)、恒强铝业、博升纺织、科宏生物、冠瑞工业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现场征求企业意见,之后又结合8月份市出台的《黄山市双招双引支持政策指导意见》再次进行修改,92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毕孟飞主持召开了政策的专题研讨会,对送审稿再次讨论完善。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25条意见,采纳意见23条,未采纳意见2条:一是新进企业与税收直接挂钩的两免三减半,未采纳原因为按税收对企业直接奖补政策不允许;二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标准以下部分给予奖励(落地奖励标准工业项目为5000万元,服务业项目1000万元),未采纳原因为用好财政资金鼓励招大引强。送审稿已通过市场局公平性审核、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框架内容

扶持政策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合规,扶持政策对企业奖补不再与企业入库税收挂钩;二是坚持目标、效果导向,每一条政策措施都有着明确目标指向(如固投、税收、增加值、进出口额、就业等),且力求政策能够达到一定效果;三是坚持全周期多形式扶持,对企业项目落地有奖励,租赁厂房、装修有补助,融资有担保,贷款有贴息,上市有奖励,人才有奖补,企业运营成长有补贴;四是坚持新老同扶,本土、外来企业同扶,扶持政策既对新进企业进行奖补,协议期满的老企业也有相应的奖补政策;五是坚持量力而行,扶持政策中运营补贴、成长扶持以及金融政策中的设备经营贴息等政策对企业全年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对地方财力贡献。

扶持政策共十五条,包括政策依据、扶持范围、扶持方式、扶持具体措施,以及政策口径、政策解释权和政策执行时间。扶持政策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我县并在我县纳税的非矿产资源开发类、非化工、非房地产企业。扶持方式采取项目落地、厂房场所、金融政策、投资基金、招才引智、运营补贴、企业成长、项目引荐奖励等组合政策,采取投资补助和事后奖励等方式给予企业奖补,并明确了政策期限为三年(202311日起执行)。

五、工作举措

扶持政策的具体扶持措施,系结合我县实际对市指导意见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和明细,在调整部分奖补条款上限(企业融资补助由300下调至70万、项目引荐奖励500万下调至100万)的同时,新增了部分条款,新增主要有内容为:1.第四条项目落实奖励扶持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扶持2.第五条厂房场所扶持中的支持企业效益倍增3.第六条金融政策扶持中的经营贴息4.第八条招才引智奖励中的年度税收贡献超1000万元企业,其年薪不低于20万元的企业高管和核心科技人员,可按工资薪金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给予奖励

六、关键词解释

双招双引:是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是一种对外招商引资的策略。双招双引的观念在于实现现代经济的高智商、高情商的发展。让经济朝着创造、高质量发展。其关键是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让经济发展与时俱进。

七、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歙县双招双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有不解之处,可咨询歙县财政预算股,联系人:汪文清,咨询电话:0559-651221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