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歙县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我县今冬明春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工作,按照“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拟定的《歙县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实施细则》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歙县松材线重病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歙县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县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除治任务,根据县政府研定的《歙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清理除治范围
本次桔死松树除治对象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底前发生的枯死松树,包括具有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枯死松树和前期发生但松针发黑或已脱落的枯死松树,历年死亡已腐朽枯死松树不纳入本次除治范围(发病小班的除外)。
二、除治技术要求
(一)除治方法。本次枯死松树除治实行“集中除治”的方法,即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采伐清理(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并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采取就地就近焚烧、粉碎(削片、旋切)方法进行。
(二)除治方式。本次枯死松树除治以单株择伐除治为主,皆伐除治为辅。皆伐除治由乡镇规划上报县松防指办批准后,方能组织开展除治工作。
三、除治区域类型划分
为强化防治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2023年度,根据秋季普查结果,结合枯死松树分布、数量、山场立地条件,划分除治区域类型:
(一)经费包干除治区(以下称包干除治区)。富竭镇、许村镇、桂林镇、北岸镇、溪头镇、上丰乡、坑口乡、三阳镇、郑村镇、桂林国有林场10个单位,该地区属于疫情相对严重区域,枯死松树数量较多,相对集中便利。按秋普调查结果,测算辖区内所有枯死松树(包括秋季普查后至2023年3月底新增枯死树)的除治费用,实行包干清理的政策措施。
(二)单株计价除治区(以下称单株除治区)。松材线虫病疫情较轻的4个乡镇(深渡镇、霞坑镇、杞梓里镇、石门乡) 、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10个乡镇(岔口镇、武阳乡、昌溪乡、金川乡、小川乡、新溪口乡、街口镇、璜田乡、长陵乡、狮石乡)和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含扩编区),枯死松树数量相对较少且分散,清理难度较大,延续上一年度的除治措施,按伐除株数计算除治费用。
(三)皆伐除治区。原则上不采取皆伐。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对每亩枯死松树达 15株以上的涉松林分,可采用皆伐除治;对疫点乡镇内孤立疫情小班或当年能够实现无疫情的小班可实行皆伐除治。
(四)绩效承包治理区。
1.徽城镇和雄村镇。已纳入黄山市森林健康综合防控系统建设项目(亚行项目)进行5年绩效承包防治。2022-2023年为第二个承包年度。
2.歙西国有林场。敏西国有林场2021年已实行3年绩效承包防治,2022-2023年度为第二个承包年度。
3.王村镇、绍濂乡、森村乡。拟定在2022-2025年实施三年绩效承包。2022-2023年为第一个承包年度,如遇采购流标则列入包于除治区方式进行包干除治。
四、除治经费测算标准
(一)包干经费测算标准。鉴于枯死松树数量属于动态增加的实际情况,县松防指办按秋普枯死松树株数×增量系数(2.0-2.2)×每株枯死松树清理单价( 120-140元/株),确定包干除治区的除治总预算。
(二)单株价格标准。枯死松树除治工程量按株数核算,各地可根据山场的远近、地势高低、除害方式等情况,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具体价格,每株最高限价为200元,伐桩去皮地径10CM以下(不含10CM)的枯死松树,中标单位按技术要求无偿进行清除,不列入清除费用核算范围.
(三)皆伐除治价格标准。皆伐改造的按2600元/亩最高限价测算。包干除治区实施皆伐除治地块内的枯死松树除治预算,不得纳入包干除治标段的经费预算中。
(四)绩效承包区预算。按照2021-2022年度病(枯)死松树数的实际采伐量按比例下降后测算承包期内的采伐量,再依据前3年的除治平均单价,加上防治辅助措施〔打孔注药、媒介昆虫防治)所需经费,确定是年绩效承包防治总经费。王村镇、绍濂乡、森村乡三年绩效承费用分别为647.15万元、550.20万元、521.70万元。绩效承包区实施皆伐的应扣除皆伐地块相应的绩效承包经费.
五、组织实施
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作为枯死松树除治的实施主体,做好除治项目项目招投标、施工队伍确定、施工质量监管、项目自查验收和项目竣工保障等工作.
(一)除治队伍确定。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以业绩、防控成效等为考核标准,认真选定枯死松树除治社会化专业化防治组织,合理确定标段的报价,按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除治标段划分。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树木大小、除治成本、进度要求等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标段和确定标段预算(建议一个乡镇划分标段不多于3个),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咸除治任务。
(三)除治合同签订和施工时限。包干除治区内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以总价承包方式与施工队伍签订除治施工合同;单株除治区内的乡镇可以按照按实际完成数计算,合同总价款执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施工时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 日。为防止应伐未伐、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建议除治项目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施工方处罚措施:发现l株应伐未伐的病(枯)死松树按照每株300元进行处罚;发现一株伐倒未进行除害处理或拢堆未除害的,按照每株300元进行处罚;发现1株弄虚作假(砍伐活立木、做假桩、老桩新做、编空号等)按照每株500元进行处罚。
六、除治工作安全管理
(一)防火安全。本次枯死松树焚烧除治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和《歙县枯死松树除治焚烧技术要点》进行,施工单位要落实好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落实监督责任,焚烧作业前要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防火事务中心报备后方可进行焚烧除害作业,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 二)人身安全。各乡镇及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管,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参与本次枯死松树除治的专业化队伍的所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险后,方能从事除治工作。
七、除治质量验收
本次枯死松树除治质量验收实行施工队完成一批,乡镇自查、上报一批,县级核查验收一批的办法。
(一)自查验收。枯死松树除治队伍在完成一批除治任务后,先行开展自查验收,确认全面合格后,向所在乡镇(国有林业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政府(国有林业单位)验收合格后行文上报县松防指办。单株除治区乡镇级检查验收要检查施工株数的100%,包干除治区乡镇级验收要检查除治施工小班的100%.
(二)县级验收。县松防指办在接到乡镇(国有林业单位)验收申请后,审核申请内容,及时抽样,并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1.单株除治验收。按照除治项目施工方提交的采伐数据,从数量核定和质量评定(包括面查、块查、点查)两方面开展验收,未核实1株计1株不合格,质量不达标1株计1株不合格,县级验收时抽查的小班内所有采伐株数进行全查,按株数合格率支付除治费用.
2.包干除治验收。县级验收不再核实采伐数量,进行除治质量面查、块查、点查,依据小班枯死松树是否完全伐除、干枝除害处理是否达标、焚烧除害是否彻底等检查情况,判定小班是否合格,按小班合格率支付除治费用。认定小班不合格情形如下:
(1)枯死松树伐除。枯死松树是否完全伐除,是否存在应伐未伐情形。在县级验收时,发现小班内存有枯死松树2株以上未采伐除治,判定该小班不合格。同时对发现的应伐未伐的病(枯)死松树按照300元/株在除治合同约定的项目款中扣减。
(2)千枝清理。根据年度验收方案的伐株合格标准(伐桩除害不规范、干枝清理不彻底、于枝焚烧除害不彻底、枯死松树伐倒不除害等情形,折算成不合格株数),小班内累计发现4株以上不合格的,判定该小班不合格。
(3)除害处理。干枝除害是否彻底干净,县级验收时发现有干枝拢堆未除害、枯死松树只伐倒未除害等情形,小班内累计发现2处,判定该小班不合格。绩效承包区参照包干区进行验收。
八、除治时间要求
本次枯死松树除治按照阶段性时间节点开展,各地要在11月中旬前全面启动清理除治施工。①12月底前优先完成发病小班、主要交通要道两侧、村庄周边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除治任务。②除治任务较轻的单位,于2023年1月底前完咸枯死松树除治任务;除治任务重的单位,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枯死松树除治任务。除治项目完工早于2023年3月底的,项目区域后期新增的枯死松树采取“即死即清"的方式,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除治。
九、工作通报和调度
为确保除治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枯死松树清理除治期间,实行除治进度半月报制度,同时,县松防指办将对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进行督查指导,推进枯死松树除治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开展。
十、其他事项
(一)经费指标下达。为节约防治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
管理,包干除治区的枯死松树除治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各单位需在预算经费内完成年度除治任务,做到枯死松清理率达100%。
(二)采伐限额管理。本次除治的枯死松树要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按照林木采伐有关要求和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一、除治方案编报
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在确定除治标段和施工队伍后,全面启动枯死松树除治工作,根据秋季普查结果并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防治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按除治项目标段体现防治范围、面积、技术措施和工程量并落实到小班,绘制发生分布图、施工作业图表并附文字说明),于11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县松材线虫病防疫指挥部办公室(电子版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