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9652/202210-00038 信息分类: 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公民,其他,DOC,中年 发文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歙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10-17
生效日期: 2022-10-17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歙政人〔2022〕1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胡萍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作者:歙县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7 08:19 信息来源:歙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胡  萍同志任县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五苟、王景峰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方飞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郑绍辉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劲峰同志的县中医医院院长(兼)职务;

汪立群同志的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2022年10月17日